信貸風險 样本条款

信貸風險. 是指相關交易對手無法按時向閣下履行責任的風險。
信貸風險. 這是指公司債券的發行機構因不及時償還本金和利息而違約的風險,或者對發行機構支付上述款項的能力的負面看法會使該債券的價格下跌的風險。信貸風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債券發行機構的財政穩健狀況的看法。一般而言,高回報債券的信貸風險較高。其價格會因經濟、一個行業或一間公司的壞消息而下跌。股份價格,收益及總回報與較不進取的債券子基金相比波動較大。子基金持有的債券如信用評級被降級或違約,子基金可能有虧損。如某些行業或投資表現不如子基金所預期,子基金可能比同類子基金表現差或者有虧損。
信貸風險. 信貸風險指因與子基金進行交易之交易對手的無償債能力、破產或違約之可能性而對子基金發生的風險,其可造成重大損失,甚至使子基金的FDIs 損失全部價值。子基金可能面臨與其進行交易的交易對手的信貸風險,特別是有關不在認可市場買賣的FDIs。子基金所持有的有關 FDIs 的交易對手或發行機構未能履行其合約義務時,該等工具並無獲得與組織完善的交易所提供給交易參與者的相同的保障,例如交易結算所的履約保證。
信貸風險. 投資於債券或其他債務證券涉及發行機構的信貸╱無力償債風險。發行機構的財務狀況若有不利變動,或會令證券信貸質素下降,導致較大的證券價格波動。證券或其發行機構的信貸評級下降亦可能對證券流動性造成影響,使有關證券較難出售。基金的投資亦須承受發行機構可能無法及時就其發行的證券的本金及╱或利息付款的風險。倘基金資產所投資任何證券的發行機構違約,該基金的表現將會蒙受不利影響。
信貸風險. 各基金均受信貸風險所規限(即該等風險指證券發行人將未能在到期時支付本金及利息,或證券價值將因為投資者相信發行人支付能力降低而下跌)。此風險大概由基金所投資證券的信貸評級而估計。然而,信貸評級只為發出評級的機構之意見,並非對質素的絕對保證。
信貸風險. 4.2.1.1 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並非對發債機構及擔保人(如適用)信用可靠程度的保證。倘若發行機構及其擔保人(如適用)無法履行根據債券所承擔責任、喪失償債能力或違反其於債券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發行機構及其擔保人(如適用)提出或被提出破產程式或重整債務計畫或相若的程式以避免破產,均有可能會導致發行機構未能如期繳付利息或本金。在最差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投資金額。
信貸風險. 與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在向客戶提供貸款及其他信貸服務時,中航財務也面對信貸風險。相比其他中國商業銀行需與擁有不同信貸評級及背景的客戶進行業務而言,中航財務作為中航集團的成員公司能更及時全面掌握其客戶(即集團內的成員公司)的資料。為控制信貸風險,中航財務在收到本集團及中航集團的成員公司的信貸申請時,會謹慎評估彼等的營運及財政狀況,並僅向具備穩健財政狀況及現金流的成員公司提供貸款。倘申請人的信貸狀況會招致中航財務承受較高風險,中航財務一般會要求申請人的股東作出擔保。倘貸款獲得批准,中航財務會對借貸人定期進行貸款後審查,藉此監察及避免信貸風險。若借貸 人貸款違約或於還款時陷入財政困難,中航財務可能執行由借貸人股東所提供之擔保。此外,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頒佈之相關法律及法規以及如中航財務之公司章程所載,倘中航財務面臨還款上的財政困難,中航集團公司有責任根據中航財務的資金需要而採取一切所需行動,包括向中航財務注資致使其財政狀況恢復穩定。歸功於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自成立起至本公告日期止,中航財務並無任何不良貸款。
信貸風險. 本零售債券不設抵押。你認購本零售債券,將依賴香港特區政府的信譽行事。若香港及世界的廣泛經濟情況及/或香港特區政府信譽轉差,可能會降低你的零售債券的市場價格,亦可能影響香港特區政府支付你的零售債券本金和利息的能力。在最壞的情況下,你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 中介人風險:你只可透過某些機構間接持有本零售債券,而你將須依賴那些機構為你執行某些職能,這些職能包括向你轉付本零售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及證明 你在你的零售債券中持有權益。
信貸風險. 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須承受發行人的信貸及違約風險,即發行人可能未能或不願意依時繳付本金及/或利息。另一方面,若現金所投資或存放的任何金融機構無力償債或面對其他財務困難,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會受影響。 若該等證券的任何發行人違約、變成無力償債或經歷財政或經濟困難,證券的價值將受 到不利影響。子基金可能在該等證券的投資上蒙受損失。債務證券發行人的信貸可信性 概無明確性可言。不穩定的市場狀況可能意味着發行人之間拖欠債務的個案會有所增加。如發行人違約,子基金亦可能難以向證券發行人行使權利或有所延誤,原因是該等發行 人可能在香港境外註冊成立並須遵守外國法例。 子基金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可能以不附帶任何抵押品的無擔保方式發售。在該等情況下,子基金將與有關發行人的其他無擔保債權人具同等順序攤還次序。因此,如果發行人破 產,發行人的資產清盤後所得的款項只會在悉數清償一切有擔保申索後,方會支付予固 定收益證券的持有人。故此,子基金作為無擔保債權人,須完全承受發行人的信貸/無 力償債風險。 部分子基金可投資於收益較高的固定收益證券。該等證券的評級可能低於「投資級別」,並可能須承受下文載列的「非投資級別及未獲評級債券風險」。該等證券須面對持續不 明朗因素及承受不利的金融或經濟狀況,其可能導致發行人無法及時支付利息及本金。 因此,該等證券將須承受較大的發行人違約風險。如發行人違約,將會對投資於該等證 券的回報有負面影響。 子基金可投資於低於投資級別(就由國際認可信貸評級機構給予評級而言)或BB+ 或以下評級(就由中國內地本地信貸評級機構給予評級而言)或未獲評級的證券。相比信貸評級較高的證券,該等證券被認為在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方面承受較高風險,而違約機會亦較高。發生任何違約後可追討的款項可能較少或為零,而有關子基金試圖透過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來追討其損失,可能產生額外開支。相對於獲較高評級的債務證券,低評級或未獲評級的債務證券一般提供較高的當期收益率。然而,低評級或未獲評級的債務證券涉及較高風險,對一般經濟情況和發行人所從事行業的不利變動,以及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變動及利率變動均較為敏感。該等證券的估值會較難進行,故子基金的價格可能會較為波動。此外,低於投資級別(就由國際認可信貸評級機構給予評級而言)或 BB+ 或以下評級(就由中國內地本地信貸評級機構給予評級而言)或未獲評級的債務證券市場一般不及較高質素證券市場般活躍,而子基金在應對經濟或金融市場變動時,將其持有證券變現的能力可能因不利報導及投資者看法等因素而進一步受限制。 子基金所投資的固定收益工具可能並無在證券交易所或定期進行交易的證券市場上市。 相比在已發展市場,在該等市場買賣的固定收益證券可能涉及較高波動性及較低流動性。而在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可能波動。即使固定收益證券有上市,該等證券的市場可 能並不活躍,交易量亦可能低。在缺乏活躍的第二市場時,子基金可能需要持有固定收 益證券,直至其到期日為止。如果接獲規模龐大的贖回要求,子基金可能需要以大幅折 讓變賣其投資項目以滿足此等贖回要求,故此,子基金可能會因買賣該等證券而招致虧 損。固定收益證券的交易價格可能會因為多種因素(包括當時的利率)而比最初購買價 較高或較低。
信貸風險. 如果衍生工具的發行商是東吳期貨國際,則此衍生工具之價值將取決於東吳期貨國際根據相關條款書下各項義務的執行能力。此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根據衍生工具之條款和條件向客戶就相關資產或結算金額基於行使、過期或到期,視情形而定,進行交收)系東吳期貨國際之無擔保責任且非為他人之責任。 如果衍生工具的發行商並非東吳期貨國際,則此衍生工具的價值將取決於該發行商根據相關條款書下執行各項義務的能力。東吳期貨國際將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且亦不用负责確保該等責任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