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購買權 样本条款

優先購買權. 13.36 (1) (a) 除在《上市規則》第 13.36(2)條所述的情況下,發行人(中國發行人除外;中國發行人適用的條文為《上市規則》第 19A.38 條)董事須事先在股東大會上取得股東的同意,方可分配、發行或授予下列證券:
優先購買權. 發行認股權證附錄3
優先購買權. 合營各方轉讓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之權益須受另一合營方之優先購買權及另一合營方無任何合理反對所規限。
優先購買權. 當可轉換債券尚未轉換或CIC Subco 於本公司擁有 15% 直接或間接股權時,CIC Subco擁有優先購買權按比例認購於可轉換債券尚未轉換期間發行的任何新股份。優先購買權不適用於在向所有股東按比例作出公開股權發售或行使認股權時發行的新股份。在必須確保本公司不少於 25% 的股份(按非攤薄基準計算,不包括可轉換 債券按猶如已轉換基準計算的初始本金額)由並非本公司內部人員的人士持有的情況下,國際發售將獲豁免遵守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 除非屬下述情況,否則董事在授權、配發、發行或授予股份或可轉換為股份的證券、購股權、認股權證或認購任何股份或該等可換股證券的類似權利前,須取得股東於 股東大會上藉特別決議的批准及內資股及 H 股持有人(各自均有權另行在股東大會 上表決)在根據組織章程分別舉行各類別股東大會上藉特別決議批准。 倘現有股東已在股東大會上藉特別決議無條件或按照決議內列明的條款和條件向董事授權於每 12 個月單獨或同時授權、配發或發行不超過截至有關特別決議獲通過當日現有的已發行內資股及 H 股各 20%的股份,或該等股份在公司成立時作為內資股及 H 股發行計劃的一部分而發行,而該計劃在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之日起 15 個月內予以實施,則毋須有關批准。
優先購買權. 若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肖永明方向除西藏紫金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標公司股權,西藏紫金擁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 發行認股權證附錄3 r.2(2) 如何變更類別股份 附錄3 r.6(2) 附錄13 B 部r.2(1)
優先購買權. 根據設施租賃協議,倘舜宇集團於設施租賃協議相關有效期內出售或將設施物業按揭,則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有權按相同條款及條件優先收購設施物業。
優先購買權. 於首次公開招股後之禁售期屆滿時,股東轉讓彼等於北京神州信息股權(「標的權益」)之權利(獲神州軟件董事會批准向承讓人之轉讓除外)須受以下優先購買權規限:
優先購買權. 倘於相關時間並無存在違約事件,Sinomax East將擁有鄰接該等物業之該樓宇內任何空間(如可供購買)之一次性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