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样本条款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一) 关于股票发行定价方式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一) 关于股票发行定价方式的说明: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0.674847 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公司的商业模式、成长周期、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公司近年来持续投入对宫颈癌疫苗的研发工作,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公司研发的重组人乳头瘤病毒(HPV)三价(16/18/58 型)疫苗、重组人乳头瘤病毒(HPV)九价(6/11/16/18/31/33/45/52/58 型)疫苗均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本次发行系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康乐卫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倾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拟通过股票发行的方式对激励对 象实施股权激励。 本次发行方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康乐卫士股票发行价格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10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4,500,000 股,根据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半年度报告,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2016 年 1-6 月份净利润为 -2,193,697.32 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前次股票发行价格等多种因素,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并考虑认购数量因素,最终确定了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2016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此,罗美特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价格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发行价格未见有显失公允之处,既满足了新投资者的要求,也不存在严重损害原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严格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爱科凯能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0 元。 本次股票发行前,截止 2016 年末,爱科凯能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45 元, 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8 元。 公司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2017 年 6 月 16 日前 20 个交易日(2017 年 5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该次增资价格每股14.21元的定价依据是在201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1.24元/股)的基础上协商得出。 公司股票发行定价方案先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三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上海阿波罗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主办券商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不适用)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艾璀斯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5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参考同行业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经与投资者协商后确定。 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8,765.33 元,每股收益为 3.21 元/股,摊薄每股收益 0.36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为 7,024,478.59 元, 每股净资产为 1.40 元。 2017 年 10 月 23 日,艾璀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拟发行 66,66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5 元/股, 并提请将股票发行方案提交至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1 月 8 日,艾璀斯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艾璀斯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有关财务资料,主办券商认为,艾璀斯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 七、 主办券商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 艾璀斯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的情况。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关于股票发行定价方式的说明: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3.60元/股。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以3.60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5日,授予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16元每股,评估后的每股价值为3.09元每股,公司参考评估后的每股价值确定该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系综合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确定。 关于定价过程公正、公平的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是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基础上确定,并经过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华韩整形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0 元。 本次股票发行前,截止 2015 年末,华韩整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14 元, 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1 元。截止 2016 年 6 月末,华韩整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为 2.29 元,2016 年 1-6 月每股收益为 0.15 元。 公司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方案,2016 年 9 月 1 日前 20 个交易(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二级市场加权平均价为 13.45 元。 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自身经营、未来发展战略及成长性、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二级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后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经华韩整形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价格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华韩整形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华韩整形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决策程序合法、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定价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1、 关于定价方式公正、公平的说明 2015年期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3,087,530.93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为1.34元/股。2016年10月,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