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则 样本条款

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分配原则. 按中标供应商综合分数排名分配具体项目。具体中标供应商和项目的匹配将由采购人根据各中标人的优势及项目具体类型、规模、难度、范围等,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
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分配原则. (一)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配原则. 维保费用按楼计,根据维保单位对所负责的楼宇数和对应负责时 长进行结算。 维保正常率满足 95%,当前维保楼宇基础维保费用和绩效维保费 用。 维保正常率高于 93%并低于 95%,维保楼宇基础维保费用,不 支付绩效维保费用。 维保正常率低于 93%的单位,可终止该单位服务资格,结算已有 服务期的楼宇基础维保费用,不支付绩效维保费用。
分配原则. 1、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收益采用现金分配的方式,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 入; 5、在符合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在计划存续期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6、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配原则. (1)合伙企业原则上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间,本合伙企业可供分配现金(为投资款分期支付或支付本合伙企业费用等而预留的合理金额除外)按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确定的分配基准日进行分配。
分配原则. 1、 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为集合计划终止日;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集合计划资产在集合计划终止后,如清算后可供分配的集合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小于 1.06 时,A 类份额和B 类份额的收益按照实际收益率进行分配;如清算后可供分配的集合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大于等于 1.06时,A 类份额的收益按照 6%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进行分配,B 类份额的收益按照清算后可供分配的金额减去A 类份额的分配收益后进行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配原则. 16.1.1 受托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依照委托人提交的《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书》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