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则. 1) 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分配原则. 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分配原则. 每份集合计划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配原则. 维保费用按楼计,根据维保单位对所负责的楼宇数和对应负责时 长进行结算。 维保正常率满足 95%,当前维保楼宇基础维保费用和绩效维保费 用。 维保正常率高于 93%并低于 95%,维保楼宇基础维保费用,不 支付绩效维保费用。 维保正常率低于 93%的单位,可终止该单位服务资格,结算已有 服务期的楼宇基础维保费用,不支付绩效维保费用。
分配原则. 按中标供应商综合分数排名分配具体项目。具体中标供应商和项目的匹配将由采购人根据各中标人的优势及项目具体类型、规模、难度、范围等,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
分配原则. 16.1.1 受托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依照委托人提交的《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书》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16.1.2 受托人有权优先从拟分配信托利益中扣收应付未付的信托税费和费用。
16.1.3 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分配采用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
16.1.4 原则上,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书》并经受托人确认之日(D 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D+15 日)内,以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将当期拟分配的信托利益款项从信托财产专户划出。
16.1.5 委托人确认,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委托人将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税务监管部门的要求代扣代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如涉及)。如受益人/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收到的信托利益分配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受益人/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自行缴纳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税务
分配原则. 16.1.1 受托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依照委托人提交的《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书》(样本见附件 5,下同)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16.1.2 受托人有权优先从拟分配信托利益中扣收应付未付的信托税费和费用。
16.1.3 本信托项下信托利益分配采用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
16.1.4 原则上,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信托利益分配指令书》并经受托人确认之日(D 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D+15 日)内,以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将当期拟分配的信托利益款项从信托财产专户划出。
16.1.5 委托人确认,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委托人将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税务监管部门的要求代扣代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对应
分配原则. 1) 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2) 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