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汉铭投资、陈晓敏。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通过询价发行方式确定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汇创达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李明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转增股份等,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时各自持股的比例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汇创达全额补足,具体金额以相关专项审计结果为基础计算。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不向股东分派红利。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