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安排 样本条款

发行安排.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安排.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深创投、前海红土发行股份, 深创投、前海红土分别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7% 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 3,280.20 万元)、2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652.20 万元)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3)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8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 )/(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 )/(1+n+k)。
发行安排. 发行方式 同业存单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其中,公开发行包括招标发行和报价发行。招标发行可采用价格招标与数量招标的形式。
发行安排. 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丙方发行专用账户,丙方按要求完成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实收情况审验工作后,将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款项扣除乙方、丙方应收取的承销费用总额后的余额划至甲方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发行安排. ‌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簿记管理人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面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发行文件刊登日期:2021 年【7】月【20】日簿记建档日期:2021 年【7】月【23】日 发行期限:2021 年【7】月【26】日至 2021 年【7】月【27】日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需按要求缴纳认购款项,具体要求详见发行人公告的 《2021 年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Related to 发行安排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 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 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 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始工作通 知之日起 10 天内。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 。

  • 声明与承诺 投资人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养老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 。

  • 认(申)购、赎回安排 本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安排具体规则详见《产品说明书》“三 、认购”和“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