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密 样本条款

合同保密. 6. 1 业主和承包商在任何时间内不得泄露或与他人交流(除原本就知道的人)关于 本合同的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政府机构的监管和司法调查除外。
合同保密. 投保人在任何时间均应尽最大努力避免任何其他人知悉本保险合同的存在。
合同保密. 业主和承包商在任何时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所涉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第六条 合同金额变更及修订
合同保密. 被保险人及被保险个人应尽所有合理努力避免让他人知悉存在本保险合同。本项约定亦适用于超额损失保险或其它保险的情况。
合同保密. 合同作为基金会对外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相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合同保密. 买卖双方、其雇员、代理人、代表或顾问应视本合同及其任何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为商业机密,不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否则,违约方应对此给相对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合同保密. 业主和承包商在任何时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所涉国家机密或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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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 合同标题 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業務概要 (1) 業務名 UR賃貸住宅団地管理業務(阪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