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保證 样本条款

品質保證. 12.1. 如果買方在保固有效期內對產品提出有效的保固請 求,則賣方應進行補救。補救的方式可以是維修瑕疵產品,也可以是調換瑕疵產品,由賣方自行決定。賣方應僅承擔對瑕疵產品進行補救所需的成本。除賣方另行書面同意外,被指稱具有瑕疵的產品應以原始包裝或同等包裝退回賣方檢查,並由買方預付運輸費。 12.2. 賣方應有權根據自己的法定權利拒絶對瑕疵產品進 行補救。如果買方未遵守關於退回被指稱具有瑕疵的 產品的賣方要求,則賣方可拒絶對瑕疵產品進行補救。 12.3. 買方應有權根據自己的法定權利解除合約或降低合約價格,但是,除先前已經給予賣方兩次對瑕疵產品進行補救但賣方卻未遵從的合理期限的情形外,買方無權解除合約或降低合約價格。在出現解除合約的情形下,買方應對造成產品損毀或損失的任何故意或過失行為承擔責任,並應對未能從產品獲得使用利益自行承擔責任。在出現解除合約的情形下,賣方的最大責任是將買方支付的產品貨款在扣除買方使用該產品所應支付的合理費用後的餘款退回給買方。
品質保證. 賣方須於其接獲上述第(iv) 筆分期付款所述的代價最終付款後一個月內提供一份銀行保函, 相等於代價人民幣 54,330,000 元的 5 % 款 項( 相當於人民幣 2,716,500元), 作為品質保證(「銀行擔保」)。 買方須於該設備的最終驗收日期起計一年保修期屆滿後一個月內, 向賣方退還銀行擔保, 惟賣方須滿足根據設備採購協議保證的設備質量標準及提供的設備維修服務。 有關本集團及賣方之資料 本集團 本集團( 包括五菱工業及其附屬公司 )主要從事製造及買賣發動機及部件、汽車零部件及附件、專用汽車( 包含以電動車為主之新能源汽車 ), 以及原材料貿易、用水及動力供應服務。
品質保證. 需符合本章第 01450 章之規定。
品質保證. 1.6.1 需符合第 01450 章「品質管理」及 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相關準則規定辦理。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之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式。 1.7.2 承包商須將裝置設備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
品質保證. 10.1 供應方承諾,通過採取適當的品質保證體系——如ISO 9001 ff 或類似體系,以及在可交付貨物生產期間和生產完成後進行採購方指定的或其它適當的檢測與檢查,對其貨物採取永久的品質保證體系。供應方應對此類檢測與檢查製作相應檔。 10.2 採購方有權要求要求供應方提供其所採取的品質保證系統的證明,以確保採購方充分瞭解現場品質檢測與檢查的方法(包括該方法是否也應用于分包商的工廠);採購方同時有權在供應方處對此進行審查。 10.3 供應方所加工材料的成分或者其貨物或服務在設計上發生變更的,供應方應及時告知採購方,即便採購方未對此做出要求。任何變更均需獲得採購方的書面許可。即使供應商將貨物或服務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分包,也需遵守本條規定。 10.4 如供應商有意將貨物或服務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分包,其應先通知採購方並尋求採購方的書面同意。 10.5 採購方在訂單中告知供應方的品質保證政策,以及採購方與供應方根據雙方的合同所訂立的品質保證協定,應作為本採購條件的補充且不排除本採購條件的件適用。
品質保證. (一) 乙方必須保證供應與表列規格相符之產品,不得供應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或不良之醫療器材;適用機關對乙方所交貨品之品質有疑義時,得會同主計、監察人員採隨機抽樣方式辦理衛材抽驗,乙方須於接到通知其供貨衛材被抽樣送驗時,立即補充其被送檢之數量,由適用機關送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單位檢驗,檢驗費用由乙方負擔;若檢驗合格,檢驗費用則由請求檢驗之適用機關負擔。
品質保證. I. 供應商擔保,其依照採購單或服務內容計畫書所規定之數量、規格等資料製作物件,該等物件之原物料及製作過程均無瑕疵,該物件之價值、品質、通常效用、採購單或服務內容計畫所預定之特定效用均無任何滅失或減少。供應商曾提供樣品予傑太日煙公司並經該公司確認者,所供應之物件並應與樣品相符。 II. 供應商所製作之物件與樣品不合或違反其擔保義務者,傑太日煙公司不負保管瑕疵物件之義務,得逕行處 分或棄置之,如因保管、處分或棄置而發生相關之費用者,供應商應予賠償。 III. 供應商對於服務內容之保固期間依照採購單或服務內容計畫定之。 IV. 保固期間內,如供應商所提供之服務與採購單或服務內容計畫不符者,傑太日煙公司得要求供應商於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進行補正,未補正者,傑太日煙公司得另覓第三人代供應商補正,所生費用由供應商負擔。 V. 前項情形,傑太日煙公司亦得以該採購單總貨款之百分之ㄧ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並有權另行向供應商請求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對傑太日煙公司因給付遲延所請求之損害賠償)。 VI. 供應商保證於執行採購單及服務內容計畫期間,遵守以下各項: 1. 菸害防制法及一切適用於中華民國的有關法令;及 2. 傑太日煙公司所有內部政策指引及《供應商準則 JTI Supplier Standards》(刊載於網址及採購單: xxxxx://xxx.xxx.xxx/about-us/our-business/how-we-work),特別是有關於《反賄賂貪腐》及《利益衝突》等部份之內容及規則。 3. 傑太日煙公司「認識你的供應商(KYS)」條款。 若供應商違反以上第 1、2 及/或 3 項而導致傑太日煙公司受罰鍰、支付違約金或賠償他人(包括原告之法律費用),則供應商須負排除及賠償之責;如供應商因此受罰鍰或遭受損害,應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VII. 供應商向傑太日煙公司保證在爭取採購單及服務內容計畫期間,供應商並無向傑太日煙公司員工或任何第 三方提供、支付或承諾會支付或贈送任何金錢、具價值之物品或經濟利益,以使供應商成功爭取傑太日煙公司之採購單及確認服務內容計畫,供應商亦不會因任何理由在履行採購單期間內作出前述行為。若供應商違反此項: 1. 傑太日煙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或解除採購單及服務內容計畫,並即時無須向供應商支付任何費用; 2. 供應商須向傑太日煙公司支付採購單項下之費用的十倍作為賠償;及/或 3. 傑太日煙公司有權向供應商循民事或刑事方法提出訴訟或作出其他適當的處理。 VIII. 供應商瞭解傑太日煙公司絕不會容忍與其任何業務行為有關之任何形式之賄賂或貪腐1,並謹此同意完全遵守此一立場以作為與傑太日煙公司交易之條件。供應商對傑太日煙公司保證於本交易條件自始至終之期間內,供應商: 1. 絕不會從事任何違反供應商或傑太日煙公司於履行本交易條件所適用之反賄賂及貪腐法律(下稱「相 關反貪腐法律」)之任何活動、習慣或行為; 2. 絕不會將任何自傑太日煙公司所收取之款項使用於代表傑太日煙公司向任何政府官員或其他人直接或間接取得不正當利益,或者使用於任何會違反相關反貪腐法律之其他目的; 3. 應確保其代表傑太日煙公司之任一董事、員工、代表或下包商審閱並遵守本交易條件所約定之行為標準; 4. 應建立、維護並執行適當之政策、程序及訓練以避免其任何董事及員工之賄賂及貪腐行為; 5. 應立即通知傑太日煙公司任何在本交易條件履行過程中已發生、疑似或企圖之賄賂及貪腐行為。 供應商同意供應商涉入賄賂或貪腐構成本交易條件之重大違約,且傑太日煙公司如認定供應商確實涉入賄賂或貪腐時,得立即終止本交易條件。
品質保證. 1.6.1 需符合第 01450 章「品質管理」及第 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相關準則規定辦理。
品質保證. 10.1 供應商應在整個交易期間維持品質管制系 統以保證交貨品質,透過內部審核來定期監測該系統,並 在監測出任何偏差時立即採取行動。我方在合理地 提前通知的前提下
品質保證. 承包商應聘請專業廠商擔任全部監測工作,並由相關專業技師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