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样本条款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工作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A 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的次日,将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的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七)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合润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合润基金份额净值、合润 A 份额净值与合润 B 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合润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合润基金份额净值合润 A 份额净值、合润 B 份额净值与合润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合润基金份额净值、合润 A 份额净值与合润 B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合润基金份额净值、合润 A 份额净值、合润 B 份额净值与合润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增利 A 的首次开放日或者增利 B 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增利 A 和增利 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 在增利 A 的首次开放或者增利 B 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增利 A 的首个开放期或者增利B 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增利 A 的首次开放或者增利B 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增利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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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 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