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保证金 样本条款

存出保证金. 177,237.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
存出保证金. 4,267.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6,025.85 3
存出保证金. 43,586.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存出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即结算互保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每月调整一次。根据《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根据结算保证金计算公式(见附件),以结算参与人的结算保证金账户为单位,计算该结算参与人参与沪深证券市场交易结算应缴纳的结算保证金额度”,“调整后的结算参与人应缴纳的结算保证金额度不低于最低限额”。因此, 截至2013年5月19日,本产品上海结算保证金账户金额为2,021.57元,深圳结算保证金账户金额为203,153.58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本管理人将先行垫付该笔资金,供清盘分配使用,中登调整后托管人将按照管理人指令划往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日至清算资金自托管户划出日(不含划出日)之间的利息归客户所有,之后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21,693.68 3
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存出保证金主要包括存放于沪深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存放于各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会员资格费、存放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以及存放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融通保证金,具 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216,236.10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74,473,465.59 -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15,9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