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整 协 议. 本 协 议 为 双 方 就 目 标 事 项 达 成 的 整 体 协 议 及 协 议 。
完 整 协 议. 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由这些“使用条款”和“协议”共同组成,并取代之前客户和 IBM 之间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通信。如果这些“使用条款”和“协议”的条款之间存在冲突,那么以这些“使用条款”为准。
完 整 协 议. 本协议为双方就目标事项达成的整体协议及协议。
完 整 协 议 a.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文件,共同构成双方对主题事项的完全理解。所有(双方间的)在先协议、讨论和协商均被本协议所整体取代。 供货方/供应商 实体名称: 签署人:
完 整 协 议. 13.1.1 本PSA通过引用并入所有SOW,并且本PSA与此等被引用的文件一起构成客户和甲骨文中国之间的全部协议,旨在作为双方的最终、完整协议文件。双方明确表示不依赖双方之间此前的任何及所有讨论、电子邮件、征求建议书(RFP)和/或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口头协议、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协定。
13.1.2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签发的与本PSA相关的任何采购订单、发票或其他管理文件的条款、条件或规定均不得被视为修改、更改或扩大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责任,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PSA,即使甲骨文中国未反对此类条款、规定或条件亦是如此。如果SOW和本PSA的条款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则SOW应优先。
13.1.3 本PSA不得被修改或修订,除非本PSA有明确规定,或将被主张修改、修改或弃权的一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或以电子方式接受了此等修订、修改或弃权,或合法签署了S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