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内容 样本条款

审查内容. 根据投标人按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3.4.1. 包括研究设计的必要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病源、床位、辅助条件、试验经费以及保险等)。
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第一章第二款的要求,并按本文件要求提供完整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审查内容. 建造人户籍在协商征收(搬迁)范围所在村 (社区)的,建造人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需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无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历史老宅、征迁安置房、以及房改房、集资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房、公共租赁房等政府保障性优惠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房管理部门、建造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相关房屋登记、公房租赁、批地建房等情况证明材料,经本人具结、所在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并公示无异议。 建造人户籍不在协商征收(搬迁)范围内的,家庭成员需在本市五城区及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历史老宅、征迁安置房,以及房改房、集资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房、公共租赁房等政府保障性优惠住房。同时,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需提供自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起至今连续居住在被征收房屋的证明材料(含福州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居住证等)、本市城区无房证明、无承租公共租赁房证明,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户籍所在村出具的无自建房(含无产权房屋)证明,经本人具结、房屋所在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并公示无异议。 户籍不在本村的建房人未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的,可提供水、电、闭路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缴费凭据等其他能用于证明实际长期居住的基础材料,经个人具结,由征收项目指挥部牵头成立的专门认定小组及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质审查确认。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的全部图纸、计算资料等文件进行强条审查(含程序性审查及技术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响应文件有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审查内容. 1、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审查内容.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审查内容. 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标示“★”符号的条款。
审查内容. 4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