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样本条款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收购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 的计划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外,收购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中油投资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 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中油投资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中油投资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暂无对胜利股份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胜利股份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暂无其他对胜利股份业务和组织架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胜利股份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检查,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收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之2022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桂东电力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桂东电力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桂东电力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桂东电力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若收购人根据业务发展和战略需要对桂东电力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收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 成为桂东电力的间接控股股东。收购人与桂东电力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桂东电力仍将有独立经营能力。 为了保证桂东电力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桂东电力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作出如下承诺:“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直股份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收购的限制性条款,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尚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收购人计划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变动,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遵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继续规范与上 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及华润医药投资、华润东阿阿胶书面确认,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东阿阿胶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大连港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 行相应修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