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样本条款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本 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贵州中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贵州中泰与国药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的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长春祈健和北生研的股权,长春祈健、北生研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的新增关联交易,但长春祈健、北生研与上市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不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总体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有所下降。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公司后导致合并范围扩大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详细情况 (包括关联交易的历史年度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关联交易比重等),将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最终完成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后,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进行详细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彩票业务领域上下游布局,中体彩科技及中体彩印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体育彩票中心为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中体彩科技以及中体彩印务持股比例超过 10%的股东,系上市公司关联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将有所增加,主要系中体彩科技为关联方国家体育彩票中心提供中国体育彩票核心技术系统研发和运维服务;中体彩印务向关联方国 家体育彩票中心销售即开型体育彩票并提供即开型体育彩票市场运营与销售系统运营维护服务;以及存在部分关联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本次重组将导致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增加。 中体彩科技主要从事中国体育彩票核心技术系统的自主研发和运营维护,由于国家体育彩票系统的不可分割性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点以及对行业技术、数据安全的特殊要求,上述中体彩科技为关联方国家体育彩票中心提供中国体育彩票核心技术系统研发和运维服务具有其必要性。 中体彩印务主要从事彩票印刷业务,是中国体育彩票印刷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目前国内即开型体育彩票合格供应商仅有中体彩印务和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两家。国家体育彩票中心系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总局依法设立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负责全国体育彩票的发行和组织工作,拥有体育彩票的发行权,对全国各省市的即开型体育彩票进行统一采购。中体彩印务向关联方国家体育彩票中心销售即开型体育彩票并提供即开型体育彩票市场运营与销售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具有其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由国家体育彩票行业特性决定的,有利于保障我国体育彩票事业稳步发展,因此该等关联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收购人作出如下承诺: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首拓融汇持有 10%上市公司股份,首拓融汇之一致行动人中新融创持有上市公司 18.17%股份,两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17%股份;同时,上市公司董事刘悦现担任首拓融汇的经理和执行董事职务,首拓融汇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未来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庆汇租赁 9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不再持有庆汇租赁股权。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将不再发生因融资租赁业务而产生的向关联方支付资金使用费及咨 询服务费金额、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中国核建之间无产权控制关系,因此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核集团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核建 61.78%的股份,中核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中国核建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为规范中核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中国核建未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中国核建的利益不受损害,中核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以及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25,307.36 125,307.36 288,328.18 183,113.79 营业成本 2,866,716.17 2,862,642.59 5,978,237.65 5,454,605.56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84,583.78 84,583.78 274,545.62 158,527.04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为编制基础进行编制,即假定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已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完成,并且上市公司已出售如下表所示的南京平板显示等 8 家公司的股权。 序号 公司名称 出售股权比例(%) 在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上,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交易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交易前有所下降主要系与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比,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中不包括上述 8 项已置出资产。在备考报告的假设前提下,前述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的关联交易规模较上市公司交易前有所下降。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期间 采购 对象 采购 内容 交易金额(元)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定价方式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交易。俞渝和李国庆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俞渝和李国庆将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交易对方俞渝、李国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天津科文、天津国略分别为俞渝、李国庆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天津科文、天津国略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海航集团、交易对方俞渝、李国庆就本次交易出具了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2,899,337,783 股,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按照暂定的交易价格及发行价格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将达到 3,551,023,176 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 规定并严格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发展公司成为江苏有线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也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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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间:本协议尚未签署。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Point PFS事業を実施した地方公共団体職員の声 PFS事業を実施した地方公共団体職員の声 改善目標の設定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 磋商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 竞争性磋商邀请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在线课程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 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赎回、分红资金等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