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 样本条款

履約保證. 15.1 履約保證金之額度與期間 15.1.1 乙方應於簽訂本契約前繳納新臺幣 3,000 萬元之履約保證金,以作為對本案契約期間履行一切契約責任之保證。 15.1.2 乙方履約保證之有效期限,應持續至本契約終止或契約期間屆滿且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後 60 日為止。 15.2 履約保證之方式 15.2.1 履約保證應由乙方提供經甲方同意之銀行本票、政府公債、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或由本國銀行(或在台灣設有分行之外國銀行)所開具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或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或其他經甲方認可之方式為履約保證。 15.2.2 經甲方同意,乙方得更新履約保證之方式,其有效期間須至少 2 年以上。但乙方依本契約約定首次提供之各項履約保證或所剩餘之履約保證期間少於前述年限者,不在此限。 15.2.3 乙方應於各履約保證方式之有效期間屆滿30 日前提供新的履約保證以替代之。否則甲方得押提以其現金續作履約保證至乙方提出新的履約保證為止。 15.3 履約保證金之押提 15.4 履約保證之修改 15.5 履約保證金之返還解除 15.5.1 第一次解除與返還 於本案全部開始營運後屆滿 1 年,如乙方未因缺失或違約而有應扣未結款項時,甲方應解除乙方履約保證責任之半數,並將履約保證金半數無息返還予乙方。 15.5.2 第二次解除與返還 於本契約終止或契約期限屆滿,且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如乙方未因缺失或違約而有應扣未結款項者,於乙方完成資產移轉及返還後 90 日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之餘額。
履約保證. 12.1 履約保證之期間 12.2 履約保證之金額 12.3 履約保證之方式 12.3.1 履約保證應由乙方提供現金、郵政匯票、設定質權且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或經甲方核可之由本國銀行所開具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或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12.3.2 經甲方同意,乙方得更新履約保證之方式,其有效期間須至少 2 12.3.3 乙方應於各履約保證方式之有效期間屆滿 60 日前提供新的履約保證以替代之。否則甲方得押提以其現金續作履約保證至乙方提出新的履約保證為止。 12.3.4 甲方認為乙方所提供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履約保證人,有無法代負履行責任之虞者,乙方應於甲方指定之期間內完成更換。 12.4 履約保證金之押提 12.5 履約保證之修改 12.6 履約保證之解除 12.6.1 乙方於本契約所定履約保證期間屆滿時,如無履約保證金應被扣抵情事者,甲方得解除其履約保證之責任,並應將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12.6.2 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提前終止本契約者,於乙方資產移轉完成後解除其履約保證責任。
履約保證. 若本合約總價達一百萬元(N.T.$1,000,000)以上,乙方於簽定合約時,應繳交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 11.1 履約保證之期間 11.1.1 乙方履約保證之有效期限,應持續至乙方將財產及物品返還完成後2個月止。 11.1.2 本契約經甲方核准延續契約期限時,履約保證有效期限應同時辦理展延至上述第11.1.1條新期限,其辦理續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1.2 履約保證之金額 乙方應提供新臺幣10萬元整之履約保證金,以為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及應支付甲方之延遲罰款、損害賠償及依其他法律或約定應付予甲方之任何款項及費用給付責任履行之保證。 11.3 履約保證金之繳納 11.3.1 繳納時間 乙方應於與甲方完成本契約訂約前,完成履約保證金之繳納。 11.3.2 繳納方式 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方式得為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定期存款單、公債,經甲方核可之履約保證人所出具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或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或其他經甲方認可之方式;其中定期存款單、信用狀或保證書之格式應採「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品作業辦法」所訂之格式,否則不予接受。 11.4 履約保證金之返還及解除 11.4.1 本案於履約期屆滿,乙方完成財產及物品返還且無待解決事項後,2個月內無息返還,其履約保證責任始行解除。 11.4.2 雙方合意提前終止契約,乙方完成財產及物品返還且無待解決事項後,2個月內無息返還,其履約保證責任始行解除。 11.4.3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提前終止契約,甲方得押提乙方留存之履約保證金之一部或全部以扣抵乙方應給付之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依本契約甲方有權向乙方請求支付之費用,終止契約時其所交之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11.4.4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提前終止契約,乙方完成財產及物品返還且無待解決事項後,2個月內無息返還,其履約保證責任始行解除。 11.5 履約保證金之扣抵 11.5.1 在履約期間,乙方依契約規定應給付違約金或其他損害賠償或費用予甲方而逾期未繳時,甲方得逕自乙方繳交之履約保證金中扣抵。扣抵後,乙方應於15日內補足該履約保證金。 11.5.2 在履約期間,甲方於提扣履約保證後,就提扣之範圍內,不得再向乙方請求應給付之相關費用,但履約保證金提扣之範圍不足支付乙方應給付之相關費用時,甲方仍得向乙方請求。 11.6 履約保證金之沒收 11.7 履約保證金之修改 如本契約任何部分經修改、變更或展延期限,致履約保證有不足或失效之虞時,甲方得請乙方限期補足或修改原履約保證,乙方不得拒絕。
履約保證. 8.3.1 履約保證之金額:新臺幣 300 萬元。
履約保證.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大寫) 元整(總金額之百分之十)。 □連帶保證人/廠商: 。(符合本校採購作業要點之重大採購案方得採用)
履約保證. 1. 履約保證期間 2. 履約保證額度 ⚫ 評估計畫風險,可供運用之風險管理工具及風險分擔機制後,訂出合理額度 ⚫ 部分主辦機關參採政府採購法以建造成本10%收取,確未周妥 3. 興建期與營運期之金額應有不同,且興建期應有分期返還機制
履約保證. 8.3.1 為擔保民間機構履行其依投資契約所負之義務,應分 2 期繳納履約保證金,其金額為新臺幣 32,000,000 元整: 1. 第一期:於簽訂投資契約前,民間機構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 10,000,000 元整。
履約保證. 9.3.1 履約保證之金額 民間機構應於簽訂本案投資契約前繳付履約保證金新臺幣貳億 伍仟萬元。
履約保證. 9.3.1 履約保證之金額: □一定金額:○○。 □民間機構計畫投資金額之一定比率:○○ %。 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額應於先期規劃之履約管理預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