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接收 样本条款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 。
工程的接收.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可按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进行接收,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工程的接收. 10.3.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可按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进行接收,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10.3.2 除按本条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
10.3.3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工程的接收.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工程的接收. 10.3.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可按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进行接收,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10.3.2 除按本条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工程一次性移交,发包人颁发 工程接收证书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竣 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提供,一式八份 。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 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除自行承担工程照管、成 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另行向发包人支付每天 1 万元的违约金 。
工程的接收.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全部工程验收合 格,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须将本工程范围(包含借地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设备基础、临时用房、建筑垃圾、剩余建筑材料等全部拆除、清理出场,并撤出所有施工人员, 按规定内容整理交齐全部竣工资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清理的,发包人有权代为拆除、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资料不齐者,不得办理工程结算。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 竣工后三十日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其套数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存档需求。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但发包人不承担违约金。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给 发包人违约金。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日内一次 性交付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 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建设、城管、公安、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专业合格验收或备案意见及其他规定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江苏省及宿迁市有关文件归档 。 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完整档案 8 套(含电子档) 。 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的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提交,否则承包人向发包 人支付 10000 元/天的违约金。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 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签约合同价的 1‟/天支付违约金 。
工程的接收. 10.3.1 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竣工图、工程施工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质量保修书,3份,竣工验收前提交。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如造成发包人延期使用的,承包人还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