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配售 样本条款

战略配售. 指以锁定持有基金份额一定期限为代价获得优先认购基金份额的权利的配售方式。
战略配售. 第三十二条 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10 名。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5000 万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超过的应当在发行方案中充分说明理由。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战略配售. 参与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满足《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基础设施基金发售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等资管产品,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具体配售方案将根据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及上交所的批准情况确定。
战略配售. ①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拟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拟获配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
战略配售. 第二十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发行证券数量 1 亿股(份)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原则上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涉及高管和员工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将安排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证券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华泰证券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文件。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30.483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23.21 元/ 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1,136.87 万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 5.00%,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即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10.1612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5.00%。康众员工资管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 173.5347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7.8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00.00 万股,约占发行总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