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许可 样本条款

技术许可. 蓝鹊生物许可。就蓝鹊生物已有知识产权以及基于本项目的履行所产生的蓝鹊生物单独所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技术知识产权,基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和已付和/或未来合作过程中应支付且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协议有效期内,蓝鹊生物授予沃森生物有偿的、独占的、不可撤销的许可,沃森生物有权将蓝鹊生物上述知识产权用于: 在本协议技术许可授权及商业化范围区域内制造或委托其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制造本项目开发的目标药物;和在本协议技术许可授权及商业化范围区域内销售、许可销售、通过第三方销售、分销目标药物,以及对目标药物进行其它合理商业化行为。 双方同意,本条所述许可费已包含在本协议应支付的费用中。沃森生物无需额外支付上述许可费。
技术许可. 对于由甲方及下属企业直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但在执行时需使用到乙方专有技术的,乙方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对甲方及下属企业进行授权。技术许可费用按照国家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执行。
技术许可.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易普力的技术许可未发生变化。
技术许可. 乙方在合作期使用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资产所需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以及属于乙方的商标、专利、软件、版权及所有无形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移交日后允许甲方无偿使用,但只限于本项目。
技术许可. 单位:万元 香港欣诺康 技术许可 6,046.37 2,871.48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说明,盛诺基有限自 2016 年 12 月开始与 Angiochem Inc.(“Angiochem”)就引进产品 SNG1005(Angiochem 命名为 ANG1005,系全球首个成功使用受体方法将紫杉醇递送至脑部的 1 类新药)进行接洽;Angiochem 是一家成立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的药物研发公司,2018年完成 C 轮融资,SNG1005 为其主要产品。 2017 年 9 月,盛诺基有限董事会同意引进 SNG100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说明,SNG1005 的临床试验药品系由境外厂商生产,为进口药品;为尽快推进境内临床试验,盛诺基有限决定与香港欣诺康合作,将 SNG1005按照进口药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注册申请(香港欣诺康为申请人,盛诺基有限为其境内代理机构);香港欣诺康在与 Angiochem 签署许可协议后向盛诺基有限进行转许可,SNG1005 相关权益由双方在许可协议中约定归属于盛诺基有限。 2017 年 12 月 25 日,香港欣诺康与 Angiochem 签署《独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境外许可协议”),Xxxxxxxxx 许可香港欣诺康利用其知识产权在中国 (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区域内,在 SNG1005 的应用范围内开发、制造和销售该产品,香港欣诺康有权在许可范围内进行转许可;香港欣诺康应当按照境外许可协议的约定支付前期费用、里程碑款项及授权使用费等。 2018 年 2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盛诺基有限分别与香港欣诺康签署 《独家许可协议》、《独家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境内许可协议”),香港欣诺康将其在境外许可协议项下获得的授权全部转许可给盛诺基有限,盛诺基有限按照约定向香港欣诺康支付许可费用。境内许可协议在许可内容及许可费用等方面与境外许可协议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技术许可. SEB 应向浙江苏泊尔授予许可,以便浙江苏泊尔及其关联方按照技术许可主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业务中使用 SEB 集团及其关联方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和受保护的技术(包括SEB 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未来将开发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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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意契約 随意契約によることができる場合)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 客户声明 投资决策系由本单位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本单位已阅读投资协议、销售协议所 有条款、投资者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充分认识该理财产品的特征、风险和投资者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单位已知悉并接受本理财产品由销售机构的关联方发行与管理。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 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乙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 臨機の措置 第27条 受注者は、災害防止等のため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臨機の措置をと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受注者は、あらかじめ監督員の意見を聴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緊急やむを得ない事情があるとき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 一般的損害) 第28条 工事目的物の引渡し前に、工事目的物又は工事材料について生じた損害その他工事の施工に関して生じた損害(次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2項又は第30条第1項に規定する損害を除く。)については、受注者がその費用を負担する。ただし、その損害(第58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り付された保険等によりてん補された部分を除く。)のうち発注者の責めに帰すべき事由により生じたものについては、発注者が負担する。 (第三者に及ぼした損害)

  •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