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日 样本条款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过本长期激励 计划后确定。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锁定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 解锁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锁定之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授予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获授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 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予。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授予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股权激励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会计处理。
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备案、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由董事会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确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起 30 日内,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1.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日. 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授权董事会执行各批次授予。 原则上分三批授予,在各考核期内由董事会确定授予名单,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