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措施费. 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的费率乘以 1.15 系数),按中值计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均不予计取。
施工组织措施费. 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 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 土建工程、桩基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按相应专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均按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 1.15 系数(根据甬建发[2022]34号文件调整系数),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和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场地平整工程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市区工程中值乘以系数 0.35),不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和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施工组织措施费. 场地平整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下限乘以系数 0.35计取,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其余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暂不计取;其他按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项目费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级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根据甬建发[2022]34 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按市建管[2021]64 号计取。
施工组织措施费. 按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项目费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区工程计取,不计优质工程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调整按甬建发〔2022〕34 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按市建管〔2021〕64 号计取。
施工组织措施费. 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报价作为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