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金. 4.1 期權金 乃有關買賣股票指數期權之期權價格,以指數點數為單位,不計任何佣金、交易費用及適用水平。期權金由兩個不同部份組成,即內在價值及時間值。時間值為期權金超逾內在價值之部份。
4.2 合約價值 乃期權金乘以合約增值率而計算。
期權金. 必須就期權合約以現金繳付期權金。客戶同意在OTM規定並已向其作出知會期間向OTM繳付期權金。客戶亦同意倘若OTM按其指示購入、沽出或行使期權合約,客戶須按與OTM達成✁協定✯付佣金予。OTM須就適用於客戶期權帳戶✁任何其他費用或收費給予客戶事先通知。
期權金. (a) 除經雙方另行以書面協定外, 買方應在期權的期權金支付日之前支付該期權所涉及的期權金。
(b) 假如本行並未在期權金支付日或之前收到任何期權金,本行可選擇:
(i) 接受逾期支付該期權金;
(ii) 發出該不付款書面通知, 而如在發出該通知後 2 個銀行營業日內仍未收到該付款, 將有關期權視為無效; 或
(iii) 發出該不付款書面通知, 而如在發出該通知後 2 個銀行營業日內仍未收到該付款,將該不付款視為違約事件。如本行選擇根據第
期權金. 合約價值之計算、期權金之結算。
期權金. 就期權合約所須支付的期權金乃有關期權合約內所載每手所包括的正股數目乘以其價格所得的乘積。買家與賣家須按規則所訂定之日期及時間支付及收取期權金。期權金的所有付款均須以結算貨幣作出,並按照規則所訂定之形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