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情况 样本条款

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公司共有 4 次权益分派,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权益分派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72.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4.00 元。 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均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已考虑上述权益分派事项的影响,无需对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权益分派情况. 自挂牌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过权益分派情形。
权益分派情况. 序 号 董事会 日期 股 东 大 会日期 股 权 登 记日 除息日 内容 完 成 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公司共有 6 次权益分派(其中 1 次未完成),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分派情况. 自挂牌以来,公司共实施权益分派 2 次,情况如下: 2019 年 6 月 26 日 1.00 - - 2022 年 6 月 24 日 8.00 - - 上述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已考虑上述权益分派的因素。

Related to 权益分派情况

  • 权益类资产 主要包括股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含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和产品。

  • 现金价值权益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若本合同包 含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责任,您申请保单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借款期限开始之日时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合同约定利率 11.9 计算。借款及利息最迟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偿还的,利息将于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并入借款金额中,并以原借款期限为新的借款期限重新开始计 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原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 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若借款及利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仍未偿还的,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和利率将按前述方法重新确定。

  • 其他权益 这部分讲的是您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益。

  •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

  •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 历史沿革 1、 上海创开的简要历史沿革 (1) 设立 2014 年 4 月 25 日,上海创开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注册号为 310104000574958。 上海创开设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 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 货币 10.00 50 (2) 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28 日,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与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闪亚会务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 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50 2014 年 7 月 17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3) 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 日,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张红兵、朱小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中帛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0%的股权转让给张红兵,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45%的股权转让给张红兵,上海伟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 5%的股权转让给朱小平。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红兵 货币 19.00 95 2 朱小平 货币 1.00 5 2016 年 1 月 7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4) 股权转让 前次交易属于跨境并购项目,为顺利推进前次交易,吴宇昌及杨勇剑决定收购上海创开,并将其作为收购资产包的特殊目的公司。 2017 年 4 月 8 日,张红兵、朱小平与吴宇昌、杨勇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红兵、朱小平将其持有的上海创开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吴宇昌、杨勇剑。吴宇昌自张红兵处受让上海创开 9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9.50 万元;吴宇昌自朱小平处受让上海创开 4%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0.4 万元;杨勇剑自朱小平处受让上海创开 1%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0.1 万元。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宇昌 货币 19.80 99 2 杨勇剑 货币 0.20 1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5) 增资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海创开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上海创开的注册 资本由 20 万元增至 18 亿元。 2017 年 4 月 14 日,上海创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创开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宇昌 货币 178,200.00 99 2 杨勇剑 货币 1,800.00 1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创开 18 亿元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