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前答疑会 样本条款
标前答疑会. 无
7.1 招标货物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8.1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
标前答疑会. 本采购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标前答疑会.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前答疑会召开日期前1日17:00之前通知采购人是否参加标前答疑会。参加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应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和需要澄清的问题清单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人指定邮箱地址,并致电采购人予以确认。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布公告或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应按照本章第2.2.3条款的规定提交所需澄清的问题清单,采购人将予以解答。
标前答疑会. 无
7.1 招标范围项目技术要求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项目技术要求
8.1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
标前答疑会. 1.12.1 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2.2 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组织机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2.3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组织机构,以便采购组织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2.4 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或标前答疑会完成后的其他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将按本章第 3.2 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疑”、第 3.3 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标前答疑会. 无
7.1 招标货物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标前答疑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标前答疑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标前答疑会. 无
7.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8.1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前答疑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