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内容 样本条款

核查内容. (1) 补充披露并说明“零添加”工艺与可比公司的主要差异,采用浓缩工艺处理牛奶的技术门槛以及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否存在夸大宣传
核查内容. 1. 选择国力源通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实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 发行人专业从事电子真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各业务板块依托电子真空制造技术平台、设计研发技术平台和测试技术平台,生产不同的电子真空器件,形成了差异化、精细化的业务布局。2016 年 3 月,发行人设立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领域直流接触器的生产经营。国力源通自成立以来便专业从事直流接触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完整的直流接触器设计、制造技术,得到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较多新能源领域的客户建 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将生产直流接触器,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等领域,与国力源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符合发行人整体战略规划。 (2) 发行人持有国力源通 89.29%股权,向国力源通委派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能够有效控制其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因此,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募投项目的实施、监控募集资金的使用。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国力源通实施具有合理性。
核查内容. (1) 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流水的重要性水平,相关核查比例是否充 报告期内,本所律师会同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对 于发行人及子公司,综合考虑财务报表审计重要性水平、经营模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因素,确定其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为 20 万元。 中介机构抽取了超过资金流水核查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以上的银行流水发生额,逐笔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收付款金额、收付款单位是否一致;将发行人银行流水中显示的交易对方信息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及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关注是否与客户、供应商、关联方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并核查原因;检查是否存在与业务不相关款项,资金往来是否具有合理的交易背景,是否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存在转移资金;是否利用员工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进行货款收支;确认是否存在体外循环形 成销售回款的情形;是否存在出借账户等行为。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流水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a) 651,346.10 799,066.49 552,720.91 银行存款日记账借贷方金额合计 (b) 722,694.50 852,709.82 581,821.85 资金流水核查比例(c=a
核查内容. (1) 补充说明承包或流转集体土地未取得村委会备案手续以及骑士农牧业、裕祥农牧业、兴甜农牧业、聚甜农牧业未取得取水证对发行人经营场所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具体影响 1. 承包或流转集体土地未取得村委会备案手续对发行人经营场所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具体影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 权及使用权共计 168,077.63 亩,其中 3,080.51 亩土地流转尚未取得村委会备案,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 1.83%,其他地块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了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程序。 上述未办理土地经营权及使用权备案情况对发行人经营场所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具体影响如下: 上述未办理备案地块可能存在合同履行中使用权出让方单方违约,无法保证合同继续履行从而不能持续续租或提前终止;因上述地块无法续用而导致甜菜播种面积存在预期减少的风险。但因上述未备案土地总面积较小,且截止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聚甜农牧业使用的位于达茂旗和四子王旗的 652.88 亩、 685 亩两个地块目前已经停止使用,其他三块土地发行人将到期不再续用,基于 轮作种植需要,发行人子公司拟选取其他地块替代种植,因此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 及使用权共计 190,551.09 亩,其中 1,742.63 亩土地流转尚未取得村委会备案,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 0.92%,其他地块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或履行了完备的土地流转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0 修正)第 14 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向发包方备案的主要目的系便于发包人对土地流转的秩序管理,属于管理性规范,不属于效力性规范,流转土地备案不是决定流转合同效力的法定要件,土地流转合同不会因未履行备案手续而属于违法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由此可见,发包方本身并非行政主管部门,发包方备案的法律性质有别于行政审批,农村土地流转备案非我国政府行政职权上的法定程序,发行人不会因未履行流转备案手续而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流转的部分土地未向发包方办理备案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相关流转合同的效力,尚未办理经营权流转备案的土地面积相对发行人总体租用土地的比例较小,对于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各土地发包方及承包方不存在关于土地权属方面的重大争议纠纷。
核查内容. (1) 补充披露对赌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内容及义务承担主体、审议程序、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意见、说明是否符合挂牌公司特殊投资条款相关监管要求 1. 对赌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义务承担主体 2020 年 1 月 20 日,杭州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杭实国贸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善成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党涌涛以及发行人子公司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内蒙古敕勒川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及股东协议》,其中涉及到新增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要求发行人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敕勒川糖业的股权进行回购的约定,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核查内容. 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将其中规定的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与公司情况核查对照如下:
核查内容.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解除的原因 经核查,2018 年 1 月 22 日,党涌涛与田胜利、乔世荣、薛虎、陈勇、黄立
核查内容. 党晓超、黄立刚、杜旭林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持股比例及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系情况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 系 党晓超 培训专员 0.1939% 实际控制人的女儿
核查内容. 发行人与蒙牛乳业的合作情况
核查内容. 发行人客户获取方式 发行人过往乳业板块、牧业板块与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密切开展合作,糖业板块开拓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客户主要通过乳业板块、牧业板块积累的客户资源。此外,发行人还通过参加行业展会、邮件、电话等方式开拓新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