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的主要核查过程如下: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的主要核查过程如下: 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经办人员和出纳银行账户、银行流水,保荐机构、申报会计 师及发行人律师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请见本回复之“问题 7.关于业务获取方式” 所述。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资金体外循环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及《技术附件》、相关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核查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客户资源等储备情况;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状况、竞争格局、未来发展前景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相关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发行人有关前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公告,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对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访谈了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战略规划;核查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及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