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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 样本条款

流動負債. 甲が本効力発生日において本事業に関して負担する以下の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 凡將於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以較長者為準)以流動資產償還或再轉為流動負債皆屬之。 2101 短期債務 凡償還期限在一年或一營業週期(以較長者為準)內之銀行透支及借款、應付商業本票及到期長期 負債等屬之。 210101 銀行透支 凡向銀行短期透支之款項屬之。透支之數,記入貸方;償還之數,記入借方。 210102 短期借款 凡向銀行或其他機關借入款項(銀行透支除外)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屬之。借入之數,記入貸方;償還之數,記入借方。 210103 應付商業本票 凡因資金調度上需要而發行之商業本票屬之。發行面額之數,記入貸方;兌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104 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凡發行商業本票所收現金少於本票面額之差額屬之。折價之數,記入借方;攤銷之數,記入貸方。(本科目係「210103 應付商業本票」之抵銷科目) 210107 應付到期長期負債 凡在一年或一營業週期(以較長者為準)內到期之長期負債屬之(不包括以償債基金償還及預期再融資之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轉入之數,記入貸方;償還之數,記入借方。 2105 應付款項 凡應付票據、帳款、代收款、費用、稅款及工程款等屬之。 210501 應付票據 凡因業務經營或賒購商品、原物料及勞務等所簽發於約定日期支付一定款項之票據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02 應付帳款 凡因業務經營或賒購商品、原物料及勞務等所發生應付未付之帳款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轉付票據或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03 應付代收款 凡應付代收之款項屬之。代收之數,記入貸方;支付或轉帳之數,記入借方。 210505 應付費用 凡應付未付之各項費用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06 應付其他稅款 凡應付未付之所得稅以外之各項稅款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繳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07 應付工程款 凡應付未付之各項工程款屬之。應付之數,記入 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09 應付利息 凡應付未付之各項利息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15 應付保險賠款 凡應付理賠金額已定未付之保險賠款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210528 應付退休金費用 凡確定提撥計畫預計於一年內支付或提撥者屬之。發生之數,記入貸方;沖轉之數,記入借方。 210598 其他應付款 凡不屬於上列各項之其他應付款屬之。應付之數,記入貸方;支付之數,記入借方。
流動負債. 未払費用 流動負債合計 【固定負債】長期借入金 固定負債合計 普通預金 17,698 8,623,906 流動資産合計 17,698 8,623,906 103,272,731 103,272,731 負債合計 111,896,637 純資産の部 科 目 金 額 【株主資本】資本金 【利益剰余金】 (その他利益剰余金)繰越利益剰余金 利益剰余金合計 株主資本合計 100,000 ( △111,978,939 ) △111,978,939 △111,978,939 △111,878,939 純資産合計 △111,878,939 資産合計 17,698 負債純資産合計 17,698 合同会社シアトル525 損 益 計 算 書 自 2022年 4月 1日 至 2023年 3月 31日 (当期累計期間)
流動負債. 本件事業に属する買掛金,未払金,未払費用,未払税金,預り金,諸前受金その他の流動負債(但し,社債及び借入金に関する流動負債を除く。) 3. 承継する雇用契約 効力発生日において甲に在籍している従業員のうち,次の各号に該当する者に係る雇用契約上の地位及びこれに付随する権利義務
流動負債. 支 払 手 形 20,972 0.4 30,844 0.6 9,872 工 事 未 払 金 895,721 15.4 722,069 13.4 ▲ 173,652 関 係 会 社 借 入 金 0 0.0 0 0.0 0 リ ー ス 債 務 0 0.0 0 0.0 0 未 払 金 26,052 0.4 23,450 0.4 ▲ 2,602 未 払 法 人 税 等 61,313 1.1 27,376 0.5 ▲ 33,937 繰 延 税 金 負 債 0 0.0 0 0.0 0 未 成 工 事 受 入 金 713,647 12.2 381,730 7.1 ▲ 331,917 預 り 金 22,222 0.4 75,916 1.4 53,694 賞 与 引 当 金 83,880 1.4 80,251 1.5 ▲ 3,629 完成工事補償引当金 2,110 0.0 2,560 0.0 450 工 事 損 失 引 当 金 0 0.0 0 0.0 0 そ の 他 176,689 3.0 47,800 0.9 ▲ 128,889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2,002,608 34.3 1,392,000 25.8 ▲ 610,608 ▲ 30.5
流動負債. 買 掛 金 未 払 金 未 払 費 用未 払 消 費 税 等 預 り 金 5,243,462 現 金 及 び 預 金 17,977,937 2,085,021 売 掛 金 1,650,000 2,544,561 未 収 入 金 403,177 328,650
流動負債. 主係因本公司營業收入大幅成長,故支付供應商之採購金額亦隨之增加。 5.長期負債:主係因本公司與 MPS 間訴訟於 2011 年度達成和解,本公司於 2012 年開始支付 MPS 和解金。
流動負債. 当連結会計年度末における流動負債は、前連結会計年度末と比して83,651千円減少し、913,014千円(前連結会計年度末比8.4%減)となりました。これは、主に短期借入金の減少によるものであります。
流動負債. 当連結会計年度末における流動負債は2,753百万円となり、前連結会計年度末に比べ1,197百万円増加いたしました。主な要因は、短期借入金が1,346百万円増加したことにより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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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清单 序号 货号 名称(中英文)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配置清单内容与协议书附件一致)

  •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 估值错误处理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估值错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2. 当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原因致使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等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手机:

  • Ⅷ その他 使用場所への立ち入り

  • 公共交通工具 指领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轮船,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固定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商业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用于观光旅行的租赁车、出租车和其他运输工具以及空中观光旅行工具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