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事項 样本条款

理賠事項. 保險事故通知與應履行義務
理賠事項. 被保險人對於本條款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除必須之急救費用外,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須經本公司參與或事先同意,但被保險人自願負擔者不在此限。
理賠事項. 保險標的物遇有毀損或滅失時,該毀損或滅失標的物之價值以事故發生時、發生地之巿場價值為準。
理賠事項. 因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意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於知悉後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理賠事項.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申請理賠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理賠事項. 因發生本保險契約約定承保之賠償責任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理賠事項. 承保危險事故發生之通知 遇有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被保險人之代理人或被保險人以外之其他有保險賠償請求權之人亦得依本項約定為危險事故發生之通知。 未依前項約定為通知者,其因而擴大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其因而致使本公司發生損失,本公司得請求被保險人賠償。
理賠事項. 保險事故之通知與處置
理賠事項. 被保險人因第五十條約定之事由致旅行行程全部取消時,本公司依下列方式給付保險金:
理賠事項. 被保險人依第四十一條約定之事由致班機延誤時,本公司依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乘以下列倍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