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及终止 样本条款
生效及终止. 10.1 本协议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而一经生效,即不可撤销,直至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或中金福及云水月持有的全部北京金福股权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万驰科技及/或万驰科技所指定人士(“被指定人”,包括但不限于万驰科技和/或其董事、继任者和破产清算人)所有(即北京金福的全部股权已于工商登记处显示登记在万驰科技及/或被指定人名下)或北京金福的全部资产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万驰科技及/或被指定人所有。尽管有上述规定,万驰科技始终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 30 天向北京金福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且万驰科技无需就其单方解除本协议的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2 协议双方应在各自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办理完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审批及登记手续,以使本协议的有效期得以持续。
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协议按下列方式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
(2) 双方达成一致终止本协议;
(3) 如任何一方(以下称“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且违约方在另一方(以下称“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而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不能补救,守约方可即时终止本协议;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协议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协议。 在本协议终止前,根据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本协议双方可以共同商讨签订新的科技研发框架协议,以保证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生效及终止.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终止本协议;
b.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一方的原因,致使双方的合作目的无法实现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c. 因市场、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双方的合作目的无法实现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的。
生效及终止.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1.1.1 本次非公开収行及本协议已获得叐让方董亊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11.1.2 本次非公开収行已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11.1.3 本次非公开収行已获得国防科巟部门的批准;
11.1.4 本次非公开収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成功収行幵募集资金,且叐让方已收到四川九洲的增资款;
11.1.5 本次交易已获得其他政府部门同意、批准、核准(如适用)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批准、同意,且应宋全有效。
11.2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冴之一而终止:
11.2.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11.2.2 如果因为仸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觃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叏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11.3 本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
11.3.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 11.2.1 条的觃定终止,转让方应将已收到的叐让方支付的股仹转让价款退还叐让方,叐让方应向转让方返还已叐让的标的股仹,除本协议另有觃定外,双方互丌承担其他责仸。
11.3.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 11.2.2 条的觃定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仸,幵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 12 条 违约责任
12.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仸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仸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仸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叐仸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叐损失方补偿以使其克叐损失。
12.2 本协议的仸何一方因违反或丌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生效及终止. 1、 本补充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生效。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7.1 条约定,“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16.1.5 条约定的“国务院国资委完成评估报告的备案”修改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完成评估报告的备案”。基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7.1 条第(2)款亦相应予以修改。除此之外,《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生效及终止.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于确定的签署之日起成立,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浩物股份自协议生效日所在月的次月初对同业公司行使协议项下托管权利,托管期限为五年。托管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期。
生效及终止. 19.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 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19.2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 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19.3 本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前条(1)项的规定终止,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如果本协议根据前条(2)项的规定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生效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全部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
(1)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签署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及其相关事项的决议;
(2) 乙方董事会同意签署本协议、本次股权收购及其相关事项的决议;
(3) 国资监管部门或者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4) 其他有关政府审批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如需)。
2、 本协议可经甲方和乙方一致书面同意而终止,甲方和乙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生效及终止. 在至少两个合作伙伴签署的前提下,每位合作伙伴在签署同意书后,全民电子贸易对该合作伙伴生效。 伙伴机构可终止全民电子贸易成员身份,但须提前至少三个月向贸发会议提交书面通知。 伙伴机构须采取措施,确保终止行为不影响伙伴机构继续承担终止通知前已经在《联合宣言》框架下启动的活动、计划或责任。
生效及终止. 8.1 本协议应由双方或其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生效:
(a)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认购事宜;
(b) 投资人最高权力机构通过投资人参与本次股份认购。
8.2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本协议可以在本次股份认购完成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被终止:
(a)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终止;
(b) 如任何政府部门发布命令、法令或裁定、或已采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次股份认购,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8.3 本协议终止时,双方进一步的权利和义务应立即结束,但第 6 条、第 7条、第 8 条、第 9 条和第 10 条的规定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此外,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之前因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