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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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 依规独立评标;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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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 规独立评标;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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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 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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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文件, 采购合同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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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物业保安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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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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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23.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 (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 (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8.1.7 (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23.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 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2.3 对磋商小组成员及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9) 不得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23.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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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谈判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 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使用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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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谈判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谈判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不得使用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谈判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6.4.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6.4.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4.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1) 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 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3) 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4) 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5)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6.4.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6.4.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6.4.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4.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1) 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 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3) 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4) 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5)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 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万元 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6.4.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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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11.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11.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11.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1.1.4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1.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1.1.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1.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1.1.8 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1.1.9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1.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1.2.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 独立评审(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规定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1.2.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1.2.4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1.2.5 供应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 争;1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1.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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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