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 样本条款

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同意发行人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 册发行公司债券,总金额不超过 12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般公司债不超过 80 亿 元,可续期公司债不超过 40 亿元。在注册发行额度内同意公司择机一次或多次发行。
董事会决议. 由于我司是外国再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在中国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根据我司《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关联交易业务流程,这份统一交易协议已获得我司总 公司的批准。后续按这份统一交易协议执行的具体交易,也须在获得我司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决议. 2013 年 12 月 24 日,农垦集团董事会决议向公司出让该 6 宗 737,651.85 亩农用地及相关农业类资产(含负债)。
董事会决议. 2021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名,并作
董事会决议. 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董事会决议(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决的董事会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董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债券期限 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同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次债券。 发行人股东常州市国资委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 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等债券发行相关事项;股东授权发行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负责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 1127 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 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董事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