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外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除须报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 向股东大会提请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
(15)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 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概伦有限依法设立了董事会及公司章程并规范运行,各合资方依据公司章程约定委派董事,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发行人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本次收购相关程序符合发行人内部治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董事会的职权. 以下事项需要董事会 80%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