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押金 样本条款

装修押金. 符本同 7.1 条下的装修,乙方需在施工开始之日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交纳装修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装修完成且经消防部门验收格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向乙方无息返还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装修押金用以保证乙方在装修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若因乙方违反装修期约定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的,甲方有权在装修押金中直接扣除。装修完成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应付费用,则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 承租人应于装修期生效日前向出租人缴纳装修押金,押金金额为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或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11.2.1 承租人应于【2022】年【02】月【28】日前向出租人支付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 符合本合同 7.1 条下的装修,乙方需在施工开始之日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交纳装修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装修押金. 符本同 7.1 条下的装修,乙方需在施工开始之日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装饰装修押金,具体金额由甲方负责装修工程管理部门根据乙方的装饰装修规模确定。装饰装修项目完成且经甲方验收格后,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为:5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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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