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A 收货人 B 合同号 C 目的地 D 货物名称和箱号 E 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F 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 记:
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装运标记. 9.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装运标记. 7.1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全新、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以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际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装运标记. 9.1 被委托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合同号 项目名称项目现场 货物名称和箱号 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装运标记. 供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约定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发货标记(唛头) 收货人编号 目的地(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供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文字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适用进口货物)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供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适用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