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限制. 1)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 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且须为 1 元的整倍数。
5)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场外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场内提交的认购申报,在当日接受认购申报的时段内可以撤销;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6) 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 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认购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认购,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 10 元(含认购费)认购下限。本基金对募集期间(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累计认购金额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限制。
认购限制. 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每次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B级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认购限制. 投资人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认购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人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 笔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认购限制. (1)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2)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在代销网点和直销 e 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 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认购限制. (1)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一经受理的认购申请,就不得撤销。
(2)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
认购限制. 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 额为 10 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 低限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限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除法律法规、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限制外,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认购限制. (1)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 线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 在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且须为 1 元的整倍数。
认购限制. (1)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