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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样本条款

评分说明. (1) 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评分说明. (1) 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9) 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评分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上表中评分项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
评分说明. 5.1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偏离表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Data sheet)、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食药监局出具的注册证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为准,投标人可以只提供上述材料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相关性能指标,相关性能指标需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应的序号(参考下列图示),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评分说明. (1 ) 由评委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评分说明. 1) 计分方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分别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
评分说明. (1) 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 评标总得分由采购中心人员负责统计,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5) 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评分说明. 5.1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填写的技术偏离表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Data sheet)、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等)、食药监局出具的注册证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为准,投标人可以只提供上述材料关键页的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相关性能指标,相关性能指标需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应的序号(参考下列图示),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原件备查。 5.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评分说明. 1) 供应商综合得分说明: 价格部分得分与其他部分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 2) 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3) 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1) 报价低的; (2) 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 商务评估得分高的; 4) 如果竞争性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介绍相关情况。供应商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