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法和标准 样本条款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评审方法和标准. 28.1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磋商小组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28.3 具体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方法详见《评审工作大纲》。
评审方法和标准. (交易发起人按照工程项目不同情况,应在前附表第20项内选择下列二种方法和标准之一。) A. 简易评标法; B. 合理低价法。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磋商小组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磋商将被 认定为磋商无效。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有效证明材料 资格条件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其他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评审方法和标准. 36 (一) 初步评审 36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
评审方法和标准.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计划、措施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 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 分值。 1 投标报价 (30分) (1)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中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评审方法和标准. 1. 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 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