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之收取 样本条款

費用之收取. (一) 借款人應支付貴行貸款費用,借款人不得以借款提前清償或其他任何理由請求貴行退還貸款費用。前述費用均以一次收取為限。且除本契約書所列貸款費用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二) 借款人如欲向貴行申請貸款餘額證明,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手續費每份新臺幣 100 元。借款結清完畢後,借款人如欲向貴行申請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手續費每份新臺幣 100 元。 二、 借款人同意貴行於核貸前倘查詢聯徵中心,發現借款人有其他新增核准應計入 DBR22 倍規範之授信額度,借款人同意貴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 三、
費用之收取. 本借款之費用: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及帳戶管理費新臺幣 元整。前述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為限。且除前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乙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依授信利率及相關費用標準計算之應付所有總費用,以信用額度借款本金計算之年百分率: %。 (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費用之收取. 借款人同意支付貴行貸款費用,借款人不得以借款提前清償或其他任何理由請求貴行退還貸款費用。前述所列之費用均以一次收取為限。
費用之收取. (一) 本借款之費用得約定如下: 前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為限。且除前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乙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甲方應於乙方撥貸時一次全部交付,並同意乙方得自撥貸金額中扣收,一經交付,甲方不得以提前還款或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全部或部分費用。 本契約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 %。(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費用之收取. 一、 本借款收取開辦費用新臺幣 元整,該費用為固定金額且以一次收取為限。甲方應支付乙方開辦費用,並不得以借款提前清償或其他任何理由請求乙方退還開辦費用。
費用之收取. (一)本借款有關之 費 (新臺幣 元整)。 借款人及保證人均同意貴行收取上列費用並授權貴行得免憑存摺及取款條逕予代扣,或於撥款時逕自撥貸金額中扣取,並以本約定為授權之證明。本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為限。且除本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就開辦費(手續費)另外收取其他費用。收取上列費用時貴行無須另行通知,收取後借款人及保證人均不得以提前清償或其他理由要求退還。 本借款總費用年百分率 %,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 上開費用嗣後如有變更或調整,貴行於生效日 60 日前於貴行網站、營業場所公告以代通知,但有利於借款人及保證人者,不在此限。 (二) 借款人及保證人透過網路向貴行申辦貸款並表示貴行得以電子方式通知者,貴行將以顯著方式 於網站上揭露相關借款核決條件,以供借款人及保證人審閱及確認前述內容,實際借款條件以借款人及保證人在網頁確認之內容為準。
費用之收取. 第一章 第七條第六項:提前清償違約金
費用之收取. 一、開辦費:新臺幣 元整。立約人同意貴行得於撥款金額內扣除或自第三條所列之撥款帳號內扣繳上述開辦費。本項費用以收取一次為限,且除本項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貴行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
費用之收取. 本借款之費用約定如下: 開辦費:新台幣 元。 前項所列費用均以收取一次為限。且除前項所列費用之項目與金額外,乙方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但甲乙雙方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5 條規定,個別磋商者,不在此限。 依授信利率及相關費用標準計算之應付所有總費用,以信用額度借款本金計算之年百分率: %。 (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及日後年百分率會依實際借款期間、利率調整等因素而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