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按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防破损和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6.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
6.3 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另收任何费用。
6.4 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6.5 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 48 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因货物包装问题发生的损毁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6.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6.2 乙方应将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6.3 乙方需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6.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6.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应食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包装必须用食品级塑料包装,不破损。外包装箱箱体完整不破损,未有过受潮现象。货物包装袋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在合同存续期内,如甲方有其他包装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价格不变。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