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及回覆 样本条款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 20 日(含)內,以書面「( 附件 19」)並檢附可編輯之電子檔向執行機關請求釋疑。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申請頇知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9 日 17 時 30 分前,以書面向執行機關請求釋疑(詳附件 17)。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年○ ○月○○日○○時○○分前,以書面向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請求釋疑。 一、相關規定 採購法第41條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其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除 選擇性招標之規格標與價格標及限制性招標得以書面通知各廠商外,應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亦同。 二、說明 參酌採購法第41條規定,明訂申請人得請求釋疑期間。
釋疑及回覆. 4.4.1 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招商文件公告日起 14日內(以郵戳為憑),正式發文主辦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未符上述規定者概不受理。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年○○月○○日○○時 ○○分前,以書面向主辦機關(被 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請求釋疑。 說明 參酌政府採購法第 41 條規定,明訂申請人得請求釋 疑。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 111 年○月○日 17 時前,以書面向主辦機關請求釋疑(本須知附件 11)。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招商文件公告日後 30 日內,以中文書面向主辦機關請求釋疑。
釋疑及回覆. 對本招商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招商文件公告日起 10 日內,以中文書面向主辦機關請求釋疑(申請釋疑說明表如本須知附件九)。 主辦機關應於請求釋疑期限截止日起 10 日內,統一以中文書面回覆。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本招商文件內容者,主辦機關應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截止收件期限。 本招商文件若有任何修正或補充,均以最後修正或補充內容為準,並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所有疑義及未詳盡之處,依主辦機關解釋為準。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申請須知內容有疑義者,應於 111 年○月○日 17 時整前,以書面向主辦機關請求釋疑(附件 11,申請人疑義請求釋疑表)。
釋疑及回覆. 4.4.1 對本申請須知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8 年 9 月 2 日 17 時 00 分前,以書面向執行機關請求釋疑(附件 12,申請人疑義請求釋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