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牌風險 样本条款

除牌風險.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的除牌可能較為普遍及迅速。若有關附屬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其構成不利影響。 一般而言,與較大型股公司相比,小型股╱中型股公司的股票流通性可能較低,在不利經濟發展情況下,其價格可能較為波動。
除牌風險. 創業板市場的上市公司除牌標準與深交所主板市場及中小企業板市場不同,可能導致創業板市場出現更多上市公司除牌的情形。創業板公司面臨較大的除牌風險,而有關除牌程序的速度可能加快。 另外,創業板公司的股票可能在深交所決定終止其上市後即時除牌。投資者將無法買賣已除牌的股票,在此情況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本金。
除牌風險. 由於經營歷史相對較短,中小板和/或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往績記錄較短。相比於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在中小板和/或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上市後在短期內被除牌的情況可能更為普遍。如果本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本基金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 規例不同的相關風險:有關創業板市場的證券的規則和規例在盈利能力和股本方面較主板市場和中小板市場寬鬆。 • 創業板公司的新興性質及技術失敗:鑑於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均屬新興性質,而且一般著重科技發展及創新,因此若該等公司涉及的科學發展的過程遭遇任何失敗及/或有關行業或其發展出現任何重大不利事件,均可能導致該等公司蒙受損失,從而對本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 估值方法風險:由於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經營所在的行業的風險性質,常規估值方法未必完全 機炒賣時遭受較大波動。 中小板市場和/或創業板市場的投資可能導致本基金及其投資者的重大損失。
除牌風險. 在創業板市場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發生除牌可能較為普遍及迅速。特別是,科創板相比其他市場實施較嚴格的退市標準。倘若子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由於該等公司的流動性會大幅減少,可能對子基金構成不利影響。
除牌風險. 在中小板及/或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發生除牌可能更為普遍及迅速。倘若成分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成分基金構成不利影響。
除牌風險. 中國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公司的除牌情況可能較普遍及較快。中國創業板及科創板的除牌準則相比主板較嚴格。倘若子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子基金構成不利影響。
除牌風險. 於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遭除牌的情況可能較普遍及較快。創業板和科創板的除牌準則相比主板較嚴格。若本基金所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本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 集中風險:科創板為新設交易板塊,初期的上市公司數目有限。於科創板的投資可能集中於少數股票,故本基金或會承受較高的集中風險。 ‧ 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中國內地債務證券市場可能較更成熟市場承受較高的波動性及較低的流動性。於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可能出現波動。 ‧ 對手方風險:本基金承受其所投資債務證券的發行人的信貸╱違約風險。
除牌風險. 在中國創業板市場和/或科創板市場上市的公司除牌情況或會較為普遍及更快。倘若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這可能對基金構成不利影響。 • 集中投資風險:科創板是新成立並於近期正式開板。在其發展的最初階段,上市企業數量或者有限。故本基金可能集中投資於科創板市場少數的證券中,因此可能面對集中投資風險。 投資於中國創業板市場及/或科創板市場可能使本基金及本基金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市場風險: 科創板個股集中來自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和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大多數企業為初創型公司,企業未來盈利、現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確定性,與傳統二級市場投資存在差異,整體投資難度加大,個股市場風險加大。科創板個股上市前五日無漲跌停限制,第六日開始漲跌幅限制在正負 20%以內,個股波動幅度較其他股票加大,市場風險隨之上升。 •流動性風險: 科創板整體投資門檻較高,個人投資者必須滿足交易滿兩年並且資金在 50萬以上才可參與,二級市場上個人投資者參與度相對較低,機構持有個股大量流通盤導致個股流動性較差,基金組合存在無法及時變現及其他相關流動性風險。
除牌風險. 在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的公司發生除牌可能較為普遍及迅速。創業板及科創板相比主板實施較嚴格的除牌標準。倘若子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子基金構成不利影響。 • 適用於科創板的集中風險 科創板為新近成立,初期的上市公司數量有限。於科創板的投資可能集中於少數股票,故相關子基金或會承受較高的集中風險。 子基金透過外資准入制度可直接投資於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的獲准許固定收益工具。 根據外資准入制度,基金經理或其獲轉授投資職能者應委聘一名境內交易及結算代理人,以代表相關投資子基金提交申請,並為子基金進行交易及結算代理服務。 由於透過外資准入制度進行投資所需的相關存檔及開戶手續須透過境內結算代理人辦理,故該子基金須承受該境內結算代理人違約或出錯的風險。 根據外資准入制度,相關規則容許境外投資者將人民幣或外幣的投資金額匯入中國,以投資於 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至於子基金從中國匯出資金方面,人民幣與外幣的匯率應與投資本金匯 入中國當時的原有貨幣匯率大致相符,並最多可准許有 10%的惼差。有關規定於日後或會有變,而可能會對子基金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投資產生不利影響。 由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若干債務證券的交投量較低導致市場波動性及潛在缺乏流動性,可能導致在該市場買賣的若干債務證券出現重大價格波動。子基金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須承受流動性、監管及波動性風險。子基金亦可能面對與對手方的結算程序及違約相關的風險。 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相關規則及規例可能會有所更改,且可能具潛在追溯效力。倘若相關中國當局暫停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子基金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能力將受限,而子基金可能因此蒙受重大損失。 子基金透過債券通可直接投資於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買賣的獲准許固定收益工具。債券通計劃於 2017 年 7 月推出,以便利中國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雙向准入。債券通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結算」)、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成立。 債券通計劃旨在讓境外投資者可在操作層面上有效和更方便地使用熟悉的現成電子平台的交易界面來進行買賣,而毋須投資者委聘境內結算代理人。有關指令是以電子方式與獲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認可的合格境內參與交易商當中任何一間交易商執行。現金是在香港進行境外兌換。該基礎設施計劃實現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的雙向准入。合格境外投資者可透過香港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一般稱為「北向通」)。利用債券通的合格境外投資者須委任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機構作為登記代理人,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登記。 債券通下的北向通採取多層保管安排,據此,中央國債結算/上海清算所作為最終中央證券存管處履行主要結算職能,在中國為CMU 辦理債券保管及結算。CMU 是境外投資者透過北向通購入的債券的名義持有人。CMU 就該等境外投資者的實益擁有權為在其開立的賬戶辦理保管及結算。 根據債券通的多層保管安排:
除牌風險. 深交所創業板及/或科創板上市公司出現除牌的情況,可能較為普遍及快速。與主板相比,深交所創業板及科創板的除牌條件更為嚴格。如果成分基金投資的公司被除牌,可能對成分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 集中風險(適用於科創板) 科創板是新設立的上巿板塊,在初始階段,上市公司數量可能有限。科創板的投資可能集中於少量股票,使成分基金面臨較高的集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