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样本条款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第二十七条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了《华泰紫金智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本集合计划资产交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负责托管,并签署了托管协议。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第三十一条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达成的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本集合计划资产交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负责托管,管理人与托管人签署了托管协议。 托管方式为商业银行托管。 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达成的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托管人的托管职责以托管协议的约定为准,如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说明书与托管协议冲突,相关约定以托管协议为准。 本合同“保护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及“安全保管集合计划的资产”是指托管人在现行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制度赋予的权限下,在本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职责范围内,实现此项义务。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现行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制度下托管人托管职能有充分的了解,并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职责和范围。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本集合计划资产交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托管,并签署了托管协议。托管方式为:商业银行托管 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达成的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本合同“保护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及“安全保管集合计划的资产”是指托管人在现行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制度赋予的权限下,在本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职责范围内,实现此项义务。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现行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制度下托管人托管职能有充分的了解,并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职责和范围。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托管协议。签订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托管人和管理人之间在计划资产保管、委托人名册登记与保管、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和运作、委托人参与或退出计划、集合计划资产清算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以确保计划资产的安全,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对本集合计划的境外财产,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并对境外托管人处理有关本集合计划事务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等原因而导致集合计划财产受损的,托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信达证券-兴业银行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资产托管协议(托管人结 算模式)》。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达成的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本集合计划采用托管银行交收模式。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第三十一条 本集合计划资产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第二十一条 集合计划资产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托管协议。
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 第四十三条本集合计划资产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托管,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中信证券聚赢富享 1 期 MOM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托管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达成的托管协议对集合资产进行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