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集合计划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esc.cn)查询相关报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y 4th, 2016
Contract Type FiledMay 4th, 2016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如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December 7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7th, 2022
第三条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管理人郑重提示委托人:在每 次参与集合计划(无论认购参与还是申购参与)时,委托人应依据本合同向原推广机构查询参与结果的同时,另行通过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等方式 直接向管理人进行查询确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rch 28th, 2011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28th, 2011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原太平洋证券 14 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全部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 A 类份额。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可申购 A 类或 C 类份 额。本集合计划对于每份份额设置 3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个运作期 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如果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集合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集合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rch 18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18th, 2022
本集合计划根据申购、赎回规则及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集合计划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于投资者依据《长城季季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 与原集合计划获得的长城季季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本集合计划B类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B类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 放申购。对B类份额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September 8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8th, 2021
集合计划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ne 27th, 2024
Contract Type FiledJune 27th, 2024
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December 4th,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4th, 2020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April 8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8th, 2022
海通赢家系列—月月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第五次合同变更) 特别提示: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海通赢家系列—月月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 本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y 9th, 2018
Contract Type FiledMay 9th, 2018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ly 28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July 28th, 2021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September 27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27th, 2021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rch 15th,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15th, 2023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本集合计 划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集合计划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集合计划还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y 12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May 12th, 2021
集合计划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ne 2nd,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June 2nd, 2023
集合计划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September 14th,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14th, 2023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如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December 20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20th, 2021
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2 月 6 日《关于准予中金股票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50 号)批准,自 2020 年 XX 月 XX 日起,《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中金股票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April 8th, 2020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8th, 2020
集合计划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 本集合计划 A 类或 C 类份额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本集合计划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A 类或 C...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ne 18th, 2024
Contract Type FiledJune 18th, 2024
本集合计划 D 类份额以逐笔计提的方式收取业绩报酬且每日披露的 D 类份额净值为提取业绩报酬前的份额净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ne 26th, 2024
Contract Type FiledJune 26th, 2024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如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 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February 3rd,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February 3rd, 2023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如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 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October 17th, 2023
Contract Type FiledOctober 17th, 2023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April 25th, 2024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25th, 2024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April 20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April 20th, 2022
T 日)10:00 前将指令发送给资产托管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rch 12th, 2019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12th, 2019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原光大阳光稳债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A 类份额。集合计划A 类份额可以办理申购业务并设置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起始日由管理人公告约定,每份 A 类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12 个月,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 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ne 9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June 9th, 2022
集合计划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July 29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July 29th, 2022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March 1st,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March 1st, 2022
本集合计划 A 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不设置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可在本集合计划开放赎回业务后每自然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办理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September 29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September 29th,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