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 样本条款

預付款. 1. 預付款為該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2. 乙方應於提送「監造計畫」及「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之保單正本與收據影本」皆經甲方核可,且開始動員人力進駐工地執行監造作業後,提出預付款還款保證向甲方請領預付款。 3. 乙方申請預付款時,需提出金額相等於預付款額度之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行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任一種方式,經由甲方核可後十四日內給付。除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繳納者外,其保證文件格式應採工程會最新規定格式。 4. 預付款應自每期估驗款內按預付款占契約總額百分比分期扣還,直至預付款全部還清為止。該預付款還款保證額度,隨預付款未還餘額遞減之。如按前開方式,至末期估驗時仍未能還清預付款時,則應由末期估驗款內一次扣還或由乙方一次繳回未還預付款餘額。 5. 預付款還款保證之保證期限自提供保證時起迄預付款全部扣回結清時止。乙方未依規定履約,使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甲方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依決標當 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一年期郵政定期儲金機動利率)隨時要求返還或扣抵甲方尚待支付乙方之價金。 6. 甲方必要時得通知乙方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預付款. (1) 契約預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__%,其付款條件如下:_______ (2) 預付款於雙方簽定契約,乙方辦妥履約各項保證,經甲方核可後於 日內撥付。 (3) 預付款之扣回方式,應自估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 %起至 %止,隨估驗計價逐期依計價比例扣回。
預付款. 本工程無預付款。
預付款. 本工程契約無預付款之規定。
預付款. 預付款上限、預付款還款保證、(工程管字第10600020720號函) ⚫ 估驗款:估驗期間與物價調整、進場材料、半成品之計價 ⚫ 尾款:竣工後估驗、尾款與保固金
預付款. 1. 重大工程或鉅額工程(定義參見註三)涉及之資金籌措及財務調度與民法第127條第7及第8款暨承攬乙節關於短期時效之規定所預想的適 仲裁季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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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拟向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术木医疗”)进行增资,并与术木医疗及其股东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医国际”)、上海奋智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奋智”)、上海珍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珍乾”)、上海术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术澈”)及吴善昊签订《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资术木医疗,其中 106.3259 万元计入术木医疗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术木医疗 8.3333%的股权。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2、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3、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 保险条款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 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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