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開發售. 指 在香港首次公開發售基金單位。 發行價 指 根據信託契約可予發行的新基金單位的價格。 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指 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及瑞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北京JW萬豪酒店 指 華貿中心的北京JW萬豪酒店。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即確定本發售通函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 指 基金單位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代理人 指 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 上市協議 指 受託人、REIT管理人(作為集體投資計劃營辦人)及香港聯交所就適用於春泉產業信託的上市後監管機制訂立的協議。 上市日期 指 基金單位首次上市的日期,預期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星期四),自該日起基金單位獲准在香港聯交所進行買賣。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主板 指 香港聯交所營運的證券交易所(不包括期權市場),乃獨立於香港聯交所的創業板,且與之並行營運。 MaplesFS 指 MaplesFS Limited,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 最高發售價 指 申請人根據香港公開發售就每個基金單位應全數繳足的最高價格4.03港元(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及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
首次公開發售. 11.1 客戶可以向新鴻基提出,要求代表客戶認購於交易所上市之新發行證券,並同意遵守附件二之條款。
首次公開發售. 2.1 凡客戶要求新鴻基代其認購在交易所上市之新發行證券(「申購」),此附件二之條款即適用。
首次公開發售. (IPO)風險 倘子基金投資於首次公開發售或新債券發行,則首次公開發售或新債券發行所涉及證券的價格,通常較更為成熟的證券面臨更大及更不可預測的價格波動風險。 倘大部分的子基金的基金單位(包括投資經理擁有投資酌情權的基金或賬戶)由少數單位持有人(或單一單位持有人)持有,則子基金面臨該等單位持有人迅速或突然大幅購入或贖回其基金單位的風險(包括因投資經理作出的資產分配決定造成)。該等交易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