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GS-JCGXC-20200001)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项目编号:GXGS-JCGXC-20200001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邀请(适用公开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
(GXGS-JCGXC-20200001)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项目编号:GXGS-JCGXC-20200001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8178637473 传真: 0771-5715363
项目咨询联系人:x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X x 00 x X 区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70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采购项目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 00-0 xxxxx Xx 00 x X x)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8:30-9:30 时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xxxxxxxxxx 00-0 xxxxx X x 00 x X x)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七)其它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2、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0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 |
采购预算 | 70 万元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有,金额:按采购预算金额 |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
公告媒体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址:xxxxxxxxx 000 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X x 00 x X 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771-5715363 项目咨询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 不组织 □ 组织: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其他或不适用 |
7 | 联合体投标 | □ 接受 ☑不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其他或不适用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产品: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其他或不适用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类) | ☑否 □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 □√其他或不适用 | |
10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其他或不适用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 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其他或不适用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 |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 料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xxxxxxxxxx 00-0 xxxxx X x 00 x X 区)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xxxxxxxxxx 00-0 xxxxx X x 00 x X x) |
17 | 唱标内容 |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18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 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琅东支行开户账号:0000 0000 0000 013 □ 其他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如有)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含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或保函,一式二份,一份随商务部分装订,一份随报价部分中另行单独封装递交的材料单独封装)。 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装订要求:资格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4 份;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份和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份,以上资料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各 1 份,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 3)投标文件及小信封的外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同时提供投标文件(WORD版或PDF版)U盘1份(U盘用小信封封装,封 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 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 □其他或不适用 |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 限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 时间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
□ 不要求提供 | |||||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 |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x | ||||
27 | 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中标人在签 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
开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银行帐户信息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 ||||
银行帐号:4510 6030 5010 4700 03212 |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服务 | |||
类型 | |||||
费率 | 服务招标 | ||||
中标金额 | |||||
(万元) |
100 以下 | 1.5% | ||||
100-500 | 0.8% | ||||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
29 | 其他规定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 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次招标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
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品目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6-2)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具有,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6-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必须具有
(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4)投标人 2018 年的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 2019 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6-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
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复印件,原件备查);
(6-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6-8)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
(6-9)特定资格条件:无;
(6-1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6-11)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响应、技术响应或服务响应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必须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 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 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时及时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 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 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 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
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巳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 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 (2)出现影响米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 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巳公告 的,不再重复公告。
32 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 履约保证金
33. 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 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 签订合同
34. 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 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实施响应、售后服务承诺、商务及信誉、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项 目 | 分值 | 评 分 要 素 |
价格 | 10 |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 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 |
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人报价。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10 分。 (4)某投标人价格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10 分。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技术分 (60分) | 服务方案分 | 15 | 一档(0 分):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可行,方案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 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内容基本完整,措施一般,方案较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强,方案较完善,能较好地实现采购需求; 四档(15 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齐全,措施强,方案完善,详尽可行,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 |
实施方案分 | 15 | 一档(0 分):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人数、运维工作年限、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及运维的工作经验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 分):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人数、运维工作年限、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及运维的工作经验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人数较多,运维工作年限较长,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及运维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好的满足采购需求; 四档(15):所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人数多,运维工作时间年限长,人员素质、 技术能力及运维工作非常丰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 |
技术方案分 | 15 | 一档(0 分),技术方案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差,保障手段差,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 分),技术方案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般,保障手段一般,能够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技术方案较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较好,简单描述应对流 |
程,保障措施手段较好,能较好的实现采购需求; 四档(15 分),技术方案优秀,能够提供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方案,详细阐述工作流程,能够采用多种手段完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手段强,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 |||
售后服务承诺分 | 15 | 一档(0 分):不能够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服务承诺不可行,不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 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服务承诺基本可行,方法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较准确地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服务要求;服务承诺较可行,方法得当,服务承诺较完善,较好地满足采购需求; 四档(15 分):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服务要求;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能提出完整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法合理、科学,服务承诺 完善、详尽,优于采购需求。 | |
商务分 (30分) | 信誉分 | 12 | (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一级证书得 4 分;二级证书得 2 分。满分 4 分。 (2)具有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CCRC)证书,一级证书得 4 分,二级证书 得 2 分。满分 4 分。 (3)投标人具备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的,得2分。 (4)投标人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业绩分 | 18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3 分,最多得 18 分;满分 18 分。 注: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一个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投标人名称与案例合同 签约主体必须一致,否则案例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月),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甲方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05 号 | |||
甲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账号:451060305010470003212 | |||
2 | 乙方名称: |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 |||
3 | 服务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
4 | 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详细地址:青秀区民族大道路 105 号 ) | ||
5 | 服务期:自服务提供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 ||
6 |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 ||
7 | 付款方式(选择其中之一): ☑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 50%,终验合格并全部交付正常使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 |
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 |
8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提供完毕所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及正常使用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9 |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 金。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0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11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西南宁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1、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2、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4、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5、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6、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 要求) |
…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合同封面格式) 合同类别:服务类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 大写) ¥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正/副本)
投标文件(一)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3、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材料(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正/副本)
投标文件(二)
(报价及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投 标 函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致: (采购人)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请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贴于下面 | ||
交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保证金金额 | ¥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于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人。 2. 若我单位中标,请代理单位收到我单位提交的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人。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退款信息 | ||||
户 名 | ||||
账 号 | ||||
汇入地点 | 省 市(县) | |||
开户银行 | ||||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 ||||
开户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琅东支行 | ||||
开户账号:8000 6563 3700 013 | ||||
是否为中标单位(该项由采购人填写) | ||||
采购人签名: |
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注:1、此函一式两份,一份在参加开标时将此函交给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退还帐户必须与交款帐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或退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三、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
3 | 服务期限(年或月) | |||
4 | 质保期(年或月) | |||
5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及身份证号)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七、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适用联合体投标)
致 (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八、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8-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示例略)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
(正/副本)
投标文件(三)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实施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
三、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提供)
四、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书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说明:由供应商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查询网址链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况
金三配套工作流中间软件为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配套应用软件,工作流软件作为核心征管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的流程管理软件,主要实现了提供简单、方便的图形化流程设计和配置工具,提供基于浏览器的流程建模工具,支持流程分级设置功能,允许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下发流程定义,各下级单位针对各自的需求特点对下发流程进行细化,满足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的流程化管理的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总体架构规划设计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需要新购5套工作流中间软件,用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各个环境工作流程在业务流转过程的受理、初审、复审、终审的支撑。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投标人需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情况简介;
(三)投标人提供项目方案、培训安排、项目组织人员情况等。
(四)投标人在合同签定后,应认真组织好技术及管理队伍,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技术支持的措施、承诺。
(五)投标人在合同签定后,应负责在设备到货后将全部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三、对系统集成的基本要求
(一)系统集成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软件其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技术规格”需求中技术指标的要求。
2.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时出现的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软件的详细配置清单,性能应答必须与报价中的详细配置一致。
4.投标人应该充分了解本次招标涉及的集成内容,并提前做好与相关厂商的协调,必须确保能够独自完成全部集成内容,采购人在本项目集成工程中没有协调相关厂商的义务。
(二)技术部分要求
工作流中间软件提供图形化流程设计和配置工具;提供基于浏览器的流程建模工具,支持流程分级设置功能;提供模板视图功能,支持预定义流程定义模板;提供基于Eclipse的流程设计及开发工具;提供图形化的流程仿真、分析工具;提供业务表单开发工具;提供异地协同开发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指标 | 指标要求 |
版本及授权 | 高级企业版,无 CPU、用户数限制。 |
管理模式要求 | 采用 B/S 方式管理,分布部署,集中监管。 |
支持 操作系统类型 | 支持所有主流的操作系统: Windows 系列:Win2000、Win2003、Win2008、WinXP、Win7 等; Linux 系列:RedFlag、RedHat、Turbo、红旗 Linux/中标 Linux 等;UNIX 系列: AIX、 HP-UX、Solaris 等。 |
支持 Web 应用 服务器类型 | 支持所有主流国内外应用服务器:WebLogic、WebSphere、Tomcat、JBoss、InforSuite AS、TongWeb、Apusic 等。 |
支持 数据库类型 | 支持所有主流的数据库:Oracle、DB2、Sybase、MS SQL Server、Informix、MySQL、 MS Access、神舟通用、人大金仓、武汉达梦等。 |
流程建模与设计要求 | 提供简单、方便的图形化流程设计和配置工具,提高实施能力; 必须提供基于浏览器的流程建模工具,支持流程分级设置功能,允许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下发流程定义,各下级单位针对各自的需求特点对下发流程进行细化。 提供基于 Eclipse 的流程设计及开发工具,支持以插件的方式与基础的 Eclipse 环境进行集成; 支持复杂流程的设计,如:串行、并行、分支、汇合、循环、同步、定时、子流程等流程逻辑结构; 可完成流程执行过程、岗位节点(活动)的任务分配、岗位节点(活动)所需完成的具体工作、执行人对流程的控制权限等信息的定义; 提供图形化的流程仿真、分析工具,对流程执行语法与语义检查,为优化流程提供依据; 提供业务表单开发工具,通过表单工具做出的表单页面,可以灵活修改; 提供异地协同开发的能力。 |
流程引擎要求 | 支持标准的 JEE 运行环境,用户可随意独立切换和升级运行环境而不需要厂家支持;支持复杂流程控制能力,如:串行、并行、分支、汇合、循环、同步、定时、子流程等流程逻辑结构; 支持子流程嵌套,支持 A 流程某节点自动触发 B 流程的实例;支持主流程对子流程的同步和异步调用,以及主流程与子流程之间的数据交互; 支持自由流、跳转、回退、任务追回、代理、取回、转发、抄送等灵活的功能; 支持灵活的任务分配机制,如执行人、角色、用户组、组织机构、条件表达式和自定义扩展等,提供多种任务接收策略,如多组任务分配、竞争工作项、会签工作项等;支持超级管理员任务指派; 支持全面的任务催办设置,当到达执行期限后,可触发各种事件,如发送手机短消息、邮件、重新分配执行人、自定义等; 支持对业务人员的待办工作任务、在办工作任务、己办工作任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的 |
查询; 必须支持运行数据可追溯,每个岗位流程相关业务数据(相关数据)具有历史轨迹。 | |
流程监管与分析要求 | 提供流程平台的集中监管能力,可对多个工作流平台进行集中监管;提供查询所有流程服务节点的功能,并对每个服务节点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供对流程平台节点的部署能力; 提供流程定义导入(部署)功能,针对已导入的流程定义提供禁用、启动、导出和卸载功能; 提供图形化的流程分析报告工具,可以对流程运行所产生的历史信息及运行时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作量分析、超时分析、业务人员工作情况统计等等,提供自定义 流程分析报表工具。 |
标准要求 | 支持 J2EE;流程定义遵循主流建模语言规范,提供工作流运行监控接口。 |
可服务性要求 | 持续服务能力,业务(流程、规则、表单)设计可以动态加载和升级,不需重启系统。 |
数据一致性 要求 | 具备事务处理的能力,保证业务数据和流程数据的一致性。 |
互操作性要求 | 提供 RMI 服务方式,便于业务流程运行过程和结果易于被外界系统集成。 提供 WebService 服务方式,便于业务流程运行过程和结果易于被外界系统集成。 |
松耦合性(高度复用要求) | 具备服务编排能力,面向服务集成总线,可方便的集成服务集成总线中的服务,提供面向服务的流程编排功能,并能够实现服务的同步、异步调用。 必须与规则引擎松耦合,能够使用第三方规则引擎(如:ILog Jrules,JBOSS drools,groovy 等)的规则定义进行流程的路由选择和驱动; 支持第三方组织权限组件的集成,通过同步和异步两种调用方式,实现统一内核平台所提供的组织权限组件的结合; 与表单系统松耦合,业务表单可集成任意 URI,URI 可以为自定义表单,形式可为 JSP 或 Struts *.do、*.faces、*.zul 等。 |
可扩展性要求 | 提供事件插件 SPI 回调接口;可使得应用系统能够嵌入到工作流引擎中对流程进行控制。同时保证流程状态改变时,允许应用系统以插件的形式扩展其业务上所需要的功能(流程事件驱动回调业务系统服务)。 提供权限验证扩展能力,允许用户个性化权限验证。 必须提供缓存信息扩展,允许用户自定义缓存对象,从而实现快速查询流程数据和业务数据,以减轻数据库的压力,例如常用的待办任务列表。 |
适应变化要求 | 适应流程变化,业务逻辑和流程逻辑分离,流程调整实现零编程(业务处理逻辑和流程逻辑的松耦合,对流程的调整通过流程的定义来实现)。 适应业务变化,业务规则化,业务调整实现零编程,业务调整对流程影响实现零编程,提供业务规则集中管理; 适应组织机构变化,任务和执行人分离,任务和执行人动态匹配,并针对已分配任务 |
提供任务调整接口,灵活应对组织机构变化。 |
性能要求
项目 | 概述 |
测试前提 | CPU 2.66GHz ×2 ;内存 4G ;1000PM Network 按照“发布”、“审核”、“测试”、“审批”、“归档”等多业务场景;按照“顺 序执行”、“回退”、“条件执行”、“跳转”等事物处理步骤,进行复杂场景用例测试。 |
基本要求 | 应用系统正常情况下操作,操作界面响应时间<3 秒、普通查询响应时间<5 秒、复杂 查询响应时间<15 秒; |
参数支撑 | 流程处理能力参数:支持 100 个以上的流程定义在一个引擎上同时运行; 操作员参数:保障 10000 人同时在线的情况下能够稳定运行; 性能测试参数:保证 7*24 小时稳定性运行,事务处理能力稳定在 220 事务/秒。 |
技术支撑 | 支持集群; 支持待办任务缓存,高速获取待办任务; 具有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公开性能测试报告。 |
四、系统集成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提供所有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指定的相关系统迁移,确保所提供所有软件系统能与现有系统兼容,提升相关性能与功能,并形成统一整体。
投标人应该充分了解本次招标涉及的设备集成内容,并提前做好与相关厂商的协调,必须确保能够独自完成全部集成内容,采购人在本项目集成工程中没有协调相关厂商的义务。
五、培训要求
(一)现场技术培训。主要对软件的安装调试、运行状态检查、使用方法等内容的培训。
(二)专业技术培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专业理论培训:主要提供本次工程中使用的产品所涉及的技术的基本原理以及技术难点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管理培训:提供本次工程中使用的产品的介绍、使用、管理、维护的培训。六、项目实施时间及计划、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地点、方式、交付使用时间 1.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日历日)完成。
(二)软件部署实施
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启动、需求分析、部署安装、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等环节。投标人按照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完成工作流软件的安装部署、补丁升级,并进行配置优化,提供现场3人天人员培训,以保证满足相关应用系统平稳运行要求。
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一)技术后援支持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所有软件提供不少于 1 年免费原厂商技术支持,并提供原
厂商不少于 1 年服务承诺。投标人在应答时应详细阐述免费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
(二)设备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服务保证
投标人必须向项目单位说明并承诺下列系统维护服务内容:
(1)12 个月内免费维修、维护及维修、维护的范围(产品、技术)。
(2)12 个月内免费系统故障处理。诊断、解决系统故障,对其错误及缺陷进行排错。接到用户请求后,0.5 小时内给出实质性响应,需要现场维护的,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 7×24 小时的电话及远程技术支持。
(3)技术咨询。解答用户应用软件系统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4)12 个月后收费维修、维护及维修、维护的范围。
(5)以上的技术支持应为原厂商提供的 7*24 小时不间断服务,且技术支持事件不限数量。 2.工作流软件版本服务特别说明
在为期一年的原厂商免费技术支持期内,投标人应及时将软件升级情况通知用户方,并根据用户方意愿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八、文档要求
项目实施后,应至少提供下述技术文档:
(一)项目采购的所有相关软件的技术文档、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二)完整的项目方案技术文档。
(三)实施文档。至少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的详细操作步骤、详细的实施方案、系统配置方案、操作步骤和命令、系统维护指南、参数配置文档、软件安装调试时所需的设计资料、系统规划文档等技术资料。
(四)项目维护计划、具体联系人和流程等资料。
(五)验收文档。软件产品验收和最终验收报告。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七)验收时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