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保证与变更. 3.7.1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
3.7.2 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 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7.4 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需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
人员保证与变更. 4.18.1 设计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并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如无充分理由主要项目部人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设计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结构应合理、稳定,主要技术骨干工作能力应足以胜任设计工作。
4.18.2 若项目部组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委托人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委托人认可。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但所更换人员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
4.18.3 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未达到设计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委托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委托人不予另行支付。
人员保证与变更. (一) 乙方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人员保证与变更. (1) 受托人应安排投标函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 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受托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受托人有权拒绝。
(3) 受托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函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
(4) 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应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
人员保证与变更. 4.18.1 服务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并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如无充分理由主要项目部人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服务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结构应合理、稳定,主要技术骨干工作能力应足以胜任设计工作。
4.18.2 若项目部组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服务人应在委托人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委托人认可。服务人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但所更换人员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
4.18.3 服务人的工作进度未达到服务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委托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 务人人员,服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委托人不予另行支付。
人员保证与变更. 4.3.1 服务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安排资深审图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图审,并提供工作项目组人员名单。
4.3.2 若项目组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服务人应在委托人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委托人同意。
4.3.3 服务人的工作进度未达到服务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增加服务人人员,服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委托人不予另行支付。
人员保证与变更. 3.3.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附件一),并按投标文件所列项目人员派驻现场。
3.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部组成人员。如果出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内容情况,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人*次,更换其他人员的违约金 5000 元/人*次。
3.2.3 若项目部组成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 人员替换,并征得甲方认可,且不得因此要求费用补偿。
3.2.4 乙方的工作进度未达到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甲方不予另行支付。
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甲方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人员保证与变更. 受托人应按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工作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委托人批准。
人员保证与变更. (1) 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甲方批准;
(2) 如果乙方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
(3) 若乙方的进度没有达到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人员保证与变更. 3.2.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咨询工作,并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
3.2.2 若项目部组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甲方同意。
3.2.3 乙方的工作进度未达到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乙 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甲方不予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