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甲方: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认购人):江淦钧;乙方二(认购人):柯建生
协议主体. 甲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大湾国创(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方)
协议主体. 卖方(出售主体):德尔福汽车系统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买方(收购主体):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 1.1 如适用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协议所指甲方为甲方、甲方附属企业及/或其联系人,但不包括乙方及/或其附属企业。
1.2 如适用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乙方及/或其附属企业。
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
1: 成都凌志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2: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湖北兴发凌志新材料有限公司丁方(实际控制人):王跃林 戊方(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戊方1:湖北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戊方0:湖北硅展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乙方2合称“乙方”,戊方
1、 戊方2合称“戊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和戊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协议主体. 1.1 如适用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协议所指甲方为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 如适用或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协议所指乙方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协议主体. 1.1 政府方主体 甲方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