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表現標準 样本条款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服務表現標準:服務量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量標準 服務量指標 議定水平
服務表現標準. 5.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表現標準:服務量 服務量標準 服務量指標 議定水平 各地區 中心的最低 服務量 各站點的最低服務量 (總數)
服務表現標準. 8. 服務表現評估將以服務量及服務成效為指標。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服務表現標準,並按社署要求提供統計數字。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個別服務性質的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量標準 服務量指標 議定 水平 1M 一年內男宿舍服務的平均使用率 90% 2F 一年內女宿舍服務的平均使用率 80% 2M 一年內男宿舍服務的入住人數 300 2F 一年內女宿舍服務的入住人數 35
服務表現標準. 6. 在獲得額外撥款後,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以下服務量及服務成效表現標準:服務量
服務表現標準.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下列服務表現標準:服務量 為視障人士服務的社康中心* 250 為聽障人士服務的社康中心* 280 為肢體傷殘人士服務的社康中心* 490 為智障人士服務的社康中心* 700 為智障/肢體傷殘人士服務的體育協會 1500
服務表現標準. 2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評估工具」由社署康復及醫務社會服務科成立的多專 業工作小組制訂,小組成員包括社會工作者、輔助醫療人員和臨牀心理學家。採用 的「評估工具」參考「 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工具 」, 涵蓋三個主要評估範疇, 即護 理需要、功能缺損程度及行為問題。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評估須由已完成社 署認可的評估工具使用方法培訓的社會工作者進行。
服務表現標準. 11. 服務營辦者須符合服務表現標準, 包括因應不同服務隊的規模及其表現承諾而定的服務表現標準。每支服務隊的服務表現標準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