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坂商业广场北区 167 号负责人:苏鸣 经营范围:电影玩具品、工艺品零售:场地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电影放映;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以上经验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2 年 4 月 10 日至 2027 年 4 月 5 日 厦门明发 IMAX 金逸现持有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核发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闵影放字[XM2012]第 24 号),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26 日;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思卫公字[2012]第 SM0780 号),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厦门市思明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502031210010859),有效期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货物 全自动有机清洗台 1 套 否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 工业 1-2
成果物 委託業務の履行により有体物及び無体物(以下「成果物」という。)が作成されたときは,成果物に係る乙の著作権(著作権法(昭和45年法律第48号)第21条から第28条までに規定する権利をいう。),所有権その他の権利(以下「著作権等」という。)は,甲に帰属,若しくは乙は甲に譲渡する。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