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并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起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恒利A 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恒利A 的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本基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请参见相关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本基金销售对象 人义务的第(12)条的要求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不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本基金
(a) 不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进一步的申购申请;
(b)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出现不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可能为非中国税收居民或受限于《涉税尽职调查办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何报告或扣缴义务、不再符合或遵守《涉税尽职调查办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违反反洗钱、制裁及打击恐怖融资、反贪污贿赂及其他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进一步的申购申请并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如果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的,基金管理人不会向基金投资者披露违反反洗钱要求等事项的具体细节)。
(a) 不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进一步的申购申请;
(b)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如果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的,基金管理人不会向基金投资者披露违反反洗钱要求等事项的具体细节)。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有权根据反洗钱规则的要求,根据基金投资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